何桂蓝申撤报道保释限制遭拒 遂撤保释申请

涉于初选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何桂蓝,还押逾半年,她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排期周三(8日)处理。惟她的代表律师基于法官拒绝撤销法律程序报道限制,遂代表何桂蓝撤销保释申请,何桂蓝继续还押候审。

原定代表何桂蓝的大律师邹幸彤,同日早上涉违《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的规定,未有向警方提供资料而被捕。她被捕前在社交平台表示未能代表何桂蓝感遗憾。何桂蓝改由郭憬宪大律师代表,律政司一方由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罗天玮代表。

郭憬宪大律师代表何桂蓝申请撤销《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P条传媒报道限制,并表示如不获批准,则会撤回保释申请。

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拒绝撤销限制,郭大律师遂撤回保释申请。判毕,何桂蓝须继续还押,旁听人士挥手道别,并大叫“阿蓝加油!撑住!”何桂蓝低头步入拘留室。她其后透过律师传达口讯:“保释固然重要,但唔公开同唔公平嘅过程系冇意义嘅。”

何桂蓝周二(7日)透过友人在其社交平台发文,指《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9P条的传媒报道限制,令公众无从得知《港区国安法》保释聆讯的内容,特别是律政司的理据、聆讯期间法庭对初选案被告的判断等,因此决定向法庭申请撤销有关限制。

初选案将于9月23日再提讯,以交付高等法院审理。同案 47名被告,目前仅13人获准保释,包括杨雪盈、林景楠、吕智恒、刘伟聪、黄碧云、郑达鸿、柯耀林、彭卓棋、何启明、施德来、李予信、邹家成及余明慧。

记者 文海欣 责编 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