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宗加拿大历史上最大的大麻屋案,从调查到审讯历时长达10年。
现年46岁的案犯,华裔女地产经纪吴绶珊,一度弃保潜逃到罗马尼亚。被告被控包括制造及藏有大麻、操控大麻屋、欺骗电力公司、藏赃、瞒税、违反保释条件及弃保逃走等14项罪名。
吴绶珊承认了包括操控大多伦多地区54间大麻屋等7项罪名。控辩双方经商议后,同意撤销其余7项涉及瞒税等罪名。日前,吴绶珊被判入狱6年半,另需分期归还其隐瞒的入息税约9.7万元。
吴绶珊的代表律师克罗利(Gary Clewley)表示,满意高等法院的裁决,吴绶珊不会上诉。
“是的,有些罪行卓一帆没有犯而吴绶珊有,卓一帆提出上诉,吴绶珊不准备提出上诉。卓一帆很可能因为上诉而遭致判更长时间的刑期。所以,吴绶珊不想冒这个险。”
他说,扣除吴绶珊被引渡回到加拿大及审讯前遭羁押的时间,吴绶珊需服刑6年2个月。
同案犯卓一帆于2009年12月被判入狱5年,同时须于两年内缴付洗黑钱的76万元,另偿还税务局逾30万元瞒税欠款,及支付同等金额的逃税罚款,共计约130万元。
加拿大华裔地产商卓一帆和吴绶珊两人,涉嫌在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在大多伦多地区制造及藏有大麻作贩卖用途;以虚假文件骗取电力供应;非法藏有犯罪得来的巨款及物业;隐瞒入息税款等等。其中,吴绶珊在2004年12月,违反保释条件中有关禁止其向银行申请房贷的规定;以及于2005年12月违反法院颁布的保释令,弃保潜逃。
警方调查获知,吴绶珊利用一个英文姓名,乘飞机到台北再抵夏威夷,之后随罗马尼亚丈夫和他们的儿子前往罗马尼亚生活。直到今年3月,吴绶珊在罗马尼亚开设的一间托儿所因办得成功而接受传媒访问,她只出现在镜头后方的不大显眼的位置,但被负责调查该案的探长发现,于是将她从罗马尼亚引渡回加拿大多伦多受审。
律师克罗利表示,吴绶珊一直冷静面对判刑,她唯一的希望是尽快服完刑,与其罗马尼亚裔丈夫及通晓4种语言、正学习钢琴的7岁儿子团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锡红从加拿大发来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