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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国加州选民投票通过8号提案,确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使得存在已久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争议愈加激烈。反对8号提案的人士与支持8号提案的人士,多次对簿公堂,最后官司打到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
设于旧金山市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7日做出的裁决指出: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号提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的平等法律保护,应予废除。判决书还指出:“8号提案除了降低同性恋者在加州的地位和尊严,也正式的将同性关系的家庭归类低于异性夫妇的家庭,美国宪法根本不允许这样的法律。”
旧金山有着全美国最大的同性恋社区。同性恋权益人士布拉德福特说:“这是有关婚姻的裁决,但这和民权有密切的关系。同性家庭、同性伴侣,应该在法律下获得平等对待。”
女同性恋者特蕾莎说:“我已经准备好结婚。如果州政府现在允许我们结婚,我叫我的伴侣马上和我一起去登记。”
但特蕾莎最快要等21天才会知道她是否能够和自己的同性伴侣登记结婚,因为8号提案的支持者有14天的时间决定是否上诉。
华人传统家庭维护会会长谭克诚是加州8号提案的主要提出者,他的律师已经着手处理他的上诉申请。谭克诚说:“不是每个人都有按宪法赋予的结婚的权力,爸爸和女儿就不能结婚,这是道德规范。法官有权解释宪法,但不能推翻加州选民通过的8号提案。”
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的裁决,使得加州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争论接近尾声,但并没有结束。一旦联邦最高法院受理加州8号提案支持者的上诉,联邦大法官的裁决才是最终的裁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CK发自旧金山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