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调查总统“私宅门”的韩国特别检察组,星期三发表调查结果说,根据宪法保护国家领导人,除非触犯有关内乱或外汇等犯罪之外不予以起诉的原则,调查没有包括李明博总统。
但是青瓦台警护处长金仁钟等三人,在购置地皮的过程中,将应由总统家属承担的近10亿韩元转嫁给青瓦台,给国家造成损失,因此以渎职罪予以起诉。
对于总统夫人金润玉,检察组认为,总统夫人并未参与损公肥私的谋划,决定不予以起诉。对于总统儿子李时炯参与购买地皮的行为,检察组认为没有违反房地产实名制,但有逃避赠与税的嫌疑。特别检察组李光范检察说:“对于儿子贷款的偿还提问,第一夫人在书面调查的答复里说,她愿意卖掉自己的房地产,这等于是承认有赠与的意愿。”
私宅门是指李明博总统在准备卸任后的居处,与青瓦台警护处一起购买地皮的弊案。经在野党起诉和国会议决,再经过总统批准后组建特别检察组,对弊案进行了一个月的调查。
在野党起诉的重点在于,总统卸任后的居处由其儿子顶替购买,涉嫌违反房地产实名制。所得不多又没有储蓄的儿子购买十多亿韩元的地皮,可能涉及到李明博总统本人秘密资金。另外,对于相连的地皮,青瓦台的公款以高价购买,涉及到损公肥私的渎职罪。
检察组对于青瓦台警护处官员的渎职罪,根据证据提出起诉。但是对于总统秘密资金的嫌疑,未能查出有力的证据。
但是,特别检察组在法定的调查期间传唤总统的兄长、儿子、管家,并书面调查第一夫人,被认为是司法独立的表现,尤其抄查总统府警护处的计划,虽然最终受阻而未能执行,但却充分表现了司法的独立性,和最高权力机构的总统府也必须尊重司法调查的三权分立。
同样是领导人的金钱弊案,相对于中国的消极应对,韩国采取公开的法律程序,进行特别检察调查,查出部分犯罪证据,同时也使李明博总统有机会澄清被抹黑的部分嫌疑。在解除猜疑方面,韩国的法律程序向全民提供了公开和公正的调查结果。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首尔特约记者刘水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