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就读法律系的马来西亚籍学生陈杰毅和女友上个月将自导自演的性爱短片和照片上载到互联网,引起马新两国的轰动,陈杰毅最终为他的越界行为付上了代价。
新加坡教育部长王瑞杰12号在国会上表示,政府对陈杰毅在博客上公开性爱照片和短片的事件感到失望和关注。他说,陈杰毅的行为不符合他奖学金得主的身份,应该受到谴责。
王瑞杰在回答国会议员询问政府是如何遴选奖学金得主的问题时指出,这个学生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也是一位不得体的奖学金得主,教育部不能原谅这种行为,国立大学也是如此,因此校方已经严正看待并且采取适当的纪律行动。
新加坡国立大学纪律委员会上个月传召陈杰毅举行听证会,并且完成调查,认为陈杰毅在网上发佈具冒犯性的內容,行为不当,有损大学的声誉与尊严,决定对这名东盟奖学金得主採取纪律处分,当事人已经获得处分通知。
由于纪律委员会听证会的內容和裁决是属于保密性质,国大没有公布陈杰毅面对什么处分。对此,舆论认为国大应该公开处分的內容。
国大国会教育委员会主席林谋泉指出,该校法律系学生和广大民众有权知道结果,国大应该透明化处理这宗争议事件,并公开处分详情,以达到杀一儆百的阻嚇效果。
尽管如此,国大和教育部并没有回应外界的要求,坚持不公开处分内容。
24岁的陈杰毅是在2004年获得东盟奖学金到新加坡留学,并且以优异成绩进入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他和女友上个月将自导自演拍摄的强奸模仿短片和性爱照片刊登在博客网站,并且欢迎网民交换性伴侣,这种挑战道德和法律尺度的大胆行为,令他们迅速成名,但是也令他们承受巨大舆论压力。陈杰毅稍早前表示,他的奖学金可能被取消以及遭到新加坡国大退学。
此外,马来西亚警方引用刑事法典和电影检查法令,以调查陈杰毅和女友所拍摄的性爱短片是否违反制作散播,展示,流传,拍摄,售卖或拥有色情影片的条例。
律师界认为,根据马来西亚的法令,陈杰毅和女友把性爱照片和视频上载到互联网的作法,至少抵触了5项法令,他们将面对监禁,鞭笞和罚款的刑罚。律师界也认为,即使陈杰毅可以顺利完法律系课程,但是要获得律师执照会有困难,因为他在社会上立下不良榜样,难以在律师界立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陈婷从吉隆坡发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