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总理纳吉自去年底推动一系列政治转型计划,包括废除争议性的法令,在11号,他再次宣布废除1948年制定的煽动法令,但是会以另一个新的法令,也就是国家和谐法令取而代之。
总理纳吉星期三表示,政府决定废除已有64年历史的煽动法令,是为了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和处理国家多元族群复杂性之间,寻找一个最佳平衡点。而新的法令将会让政府更有能力管理国家的缺失,维护国家和谐以及人民团结,以加强国家凝聚力。
在英国殖民时期制定的煽动法令,一直受到人权团体批评是政府用来打压政治异议人士的政治工具,只要嫌犯的言论可能带来煽动性,检察署在不需要证明的情况下就能作出提控。
法律界人士欢迎政府废除煽动法令,但是必须严密观察政府将制定什么新的法会取代之。政府自去年底废除和修改了一些被视为钳制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争议性法令,但是却以更严厉的法令取而代之,反对党批评政府的政治小开放只是旧瓶换新酒的选举花招,目的只是为了讨好选民和争取选票。
由于马来西亚极可能在未来6个月提前举行全国大选,选举委员会也加紧修改选举制度。选委会11号宣布,所有海外的马来西亚公民可以登记成为邮寄选民,以在下一届大选通过邮寄方式投票,但条件是,这些合格登记选民必须在国会解散以前的5年內,至少曾经回国一次。
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说,海外公民在国外居住10年,20年或者30年都不重要,只要在国会下议院解散以前的5年内他曾经回国,就表示他有资格投票。
他解释,这么做是要确保这些公民在投票以前,了解马来西亚的政治发展状况,他举例说,其他国家譬如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同样规定海外选民在一段特定时间内的回国次数,否则他们就失去投票资格。
但是根据记录,马来西亚在海外104个大使馆或最高专员署,只有35处有委任註册官,以处理海外选民的登记工作,而且登记率非常低,显示宣传工作仍旧不足。
目前朝野政党为了迎接随时举行的大选,已经开始各种备战和部署工作,竞争非常激烈,选委会允许海外选民进行邮寄投票,只是回应民间要求改革弊端重重的选举制度的其中一小部分,大选是否能够在公平自由和透明的条件下举行,受到各界关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陈婷从吉隆坡发来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