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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长希山慕丁这个星期表示,政府不会对新修订的证据法令进行检讨或修改,但是总检察署将会向人民解释这项法令的用意,相信人民会了解和支持这项法令。
执政联盟国阵成员党马华公会则支持政府的决定,该公会总会长蔡细历认为,证据法令的条文可以纠正环联网遭到滥用的问题,但是政府有必要向人民清楚说明有关条文的作用和影响,以避免无辜者或网民受到法律对付。
马来西亚国会最近仓促通过《证据法令修正案》,该法案第114A条文允许当局对付以匿名方式在网络上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网民,媒体监督团体,律师,社运人士和网民担心,新的法令将进一步压制网络言论自由,要求政府撤销这项恶法。
根据第114A条规定,执法人员可以对付在网络上发表煽动性,毁谤性或侮辱性的文章,如果网民刊登,复制或张贴这些文章,就构成犯法,尽管他们可能不是这些文章的作者。而提供网络社区论坛,博客和主机服务者,需要为刊登在其网络上的内容负起法律责任。
换言之,如果匿名者在别人的博客网站留下诽谤言论,该博客主人可能面对起诉或刑事提控,显示这项条文极为不公平,非常容易遭到不良意图者滥用。
律师公会也担心在这项法令下,可能有人会利用以匿名或造假的方式,在网络上散播煽动性的言论或进行欺骗之后却逍遥法外,因此该公会呼吁朝野议员共同合作,撤销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或草拟替代法令。
社运人士认为,这项法案将阻碍网民自由分享言论和讯息传播,也阻止人们公开讨论具有争议性的公共议题。这项法令的最大好处,是让警方在处理网络诽谤案件时更容易找到代罪羔羊,而不是找出真正的肇事者。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陈婷从吉隆坡发来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