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沈旭暉:在"新香港"牢獄,誰是《沉默》的"踏繪神父"與"吉次郎"?
記得曾經訪問臺灣淡水香港教會的王少勇牧師,他說最令他對現實世界和信仰反思的電影是《沉默》。從一些"新香港"形格勢禁下,一些朋友過去一年的改變,不期然令我想起王牧師談及的啓發以及《沉默》的兩個深度角色:踏繪神父與吉次郎。
這部電影改編自日本作家遠藤周作的同名小說,主角天主教耶穌會神父在幕府時代的日本傳教,結果在禁教令下先後被捕。本來他們信仰堅定,堅拒進行“踏繪”儀式叛教,情願殉道,但當目睹其他教徒就算已經“踏繪”也要被殺、除非自己願意叛教的道德兩難下,最終爲了拯救人質而妥協屈服。
神父叛教後,自己也成爲日本幕府政權的人質、大外宣工具,負責防止有天主教/廣義基督宗教的“煽動思想”傳入日本,而每有教徒被“檢舉”時的審判,他們也要在場。他們需要不斷說信上帝在日本沒有土壤,不適合在日本生存,並勸喻教徒迷途知返,“說好幕府故事”。
王牧師認爲這些表面上叛教的神父,只是形式上、肉體上的叛教,但實質上、靈魂上依然忠於自己的信仰。根據小說,老神父臨終前再皈依天主教,以示自己的叛教只是爲了拯救教徒,最終在刑求下成爲殉道者;年輕神父死後,也被妻子偷偷帶上十字架陪葬。
然而從另一角度看,也可以說他們雖然拯救了幾個酷刑下的人質教徒,但此後一生都要協助撲滅自己的信仰,不得不參與“要麼叛教、要麼死亡”的暴政,
乃至成爲其一部份,倒不如自己與教徒一起成爲殉道者,來得更有感召。電影交代了不少日本教徒視死如歸,真心相信死後去天堂的信仰,所以殉道時心境平和,反而沒有神父的心靈掙扎。神父的踏繪,究竟因爲保護人質、自己貪生怕死,還是自己暗地裏對信仰其實也開始產生質疑,或斯德哥爾摩症候羣作崇?這裏有衆多不同演繹。
更有層次的角色是“吉次郎”。
他是一個面目猥瑣的醉酒漢,電影中不斷出賣教士、不斷叛教,他的家人也是殉道者,自己卻偷生叛教活下來。然而在不斷踏繪的同時,他又不斷尋求神父
懺悔;出賣人的同時,卻又發自內心的要保護人、關懷人,兩者之間貌似完全衝突,卻都是來自同一個人。神父心中看不起他,只是因爲“職業需要”,而一次又一次接受他的懺悔。想不到,最後卻是這位吉次郎暗中保留十字架作爲護身符被發現,在神父也變節的大時代,成了殉道人。
一次又一次要自保,自然反映了吉次郎一次又一次的軟弱;但神父一次又一次的接受他的懺悔,卻逐漸令吉次郎真的感受到“信仰”,而不是一般同期日本信徒那樣,只是當耶穌爲本土化的偶像崇拜。最終,似乎吉次郎反而找到了自己,比神父更能令幕府明白到信仰不能打壓的硬道理。假如任何踏繪者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之後無論多麼後悔,也只能一條路走到底,不能回頭,那豈不是反而會令極權得償所願?
然而又用另一個角度看,假如每一個人的道德選擇都可以“無限復活”,怎知道最終這些人都會變成吉次郎,而不是單純看風使舵的機會主義者?如果十個懺悔者、而獲得第二機會的人當中,只有兩、三個最終珍惜這機會,其他都是機會主義者,又是否應該依然提供這“更生之路”?
近日夜闌人靜之時,都在想起一些人,他們既是身邊的朋友,也是公衆已經熟悉的名字。想起《沉默》的故事,沒有想通,只有沉默。
吉次郎・投名狀・贖罪券
談及《沉默》的深度角色吉次郎,不是單純爲了讓“新香港”中人對號入座。
無論在哲學/精神層面,還是在現實/戰略層面,如何回應“吉次郎們”,都是非常困難。正如《沉默》作者遠藤周作承認,入面每個角色、自然包括吉次郎在內,都可以是自己,因爲都反映了人性複雜的深層結構。
在太平盛世、和諧社會,就像昔日舊香港,吉次郎是不會出現的。唯有在社會倫理規範被外力強烈扭曲之時,人性纔會不斷受到考驗。不少經典文學作品,例如葡萄牙文豪薩拉馬哥的《盲流感》,都是探討類似扭曲狀態顯露的人性。
問題是當人的軟弱一面在強權各種壓力下原形畢露了,一旦社會回覆常態,或他一旦可以回覆自由,還有沒有二次機會?而未有機會原形畢露的,是因爲足夠堅定,還是根本連被壓迫的價值也不存在?
這個問題有兩極答案。
答案一是沒有,沒有二次機會。因爲“吉次郎們”已交出“投名狀”,不再可信。就像《沉默》的吉次郎,多次爲了自保出賣神父,“篤灰”,再拿取獎金,假如神父再接納他在身旁,等於放一個計時炸彈在自己身邊,非常不智,對自己其他身邊人也不公平,感覺很傻逼。
然而爲什麼會有“投名狀”的出現?昔日綠林中人爲了杜絕新來投靠的人叛變、告密,逼他們必須親自殺人,成爲共犯。由於沒有了退路,只能一條心走到底,而不少恐怖組織、邪教,當然還有共產黨,都是採取這種方式控制從衆。
更殘酷、更病態的甚至強逼新參加者要殺死最親的人,例如一些童兵販毒集團,才能逼他們“去到最盡”。假如投名狀不能破,這類暗黑組織的人數必然越來越多,暗黑勢力早就統治地球。
所以關鍵從來不是不能破,而是怎樣破,對怎樣的人可以破。
《港區國安法》後的“新香港”,投名狀已經變成制度,簡單如公務員、然後是任何接受政府資助機構的員工集體宣誓,就是最好例子。怎樣看待這投名狀?臺灣目前的取態是從嚴,宣了誓的人申請移民,很可能會被批有“國安疑慮”;英國目前則未有有關態度,就算是警察移民,只要有BNO,依然中門大開。然而願意即時放棄高薪厚職的畢竟是少數,我們都認識大量宣了誓的朋友身不由己,故事說多久也說不完。那究竟怎樣纔算公平?
另一極的答案是無限復活,典型例子是中世紀天主教的贖罪券。理論上,當時只要付錢,就可以從教皇和代理人那裏買“券”,去赦免自己的“罪”,死後依然可以上天堂,甚至可以爲死去的親友“代購”,到最後自然成爲教會斂財的工具。無論最初教會有多麼良善的“初心”,只要贖罪券變得不稀罕,不但不會令世人對罪產生恐懼,反而會有恃無恐,社會風氣也會變得非常犬儒。如果再有管代表牧師一類“神職人員”,因爲其他原因,堅持爲陳同佳一類殺人犯“贖罪”,這類行爲的公信力,更會一落千丈。
理性會知道,理論上,如果在一個最合適的時機,對最合適的人,伸出援手,給予原諒,破解他的投名狀,讓他重新開始,也可以讓社會明白極權的操作並非無懈可擊,理應對大局、小局、爲公、爲私,都是利多於弊。
但沒有人有全知視角,如果在不合適的時機,對不合適的人再給予信任,而最終又有反效果,傳遞的訊息就完全相反,而且也會連累真正有需要幫助的人。
爲減低再變節的風險,起碼需要一個配套,即所謂“反投名狀”;但說得容易,操作上就充滿困難,否則臺灣早就可以要求申請移民的宣誓者“反宣誓”。
說了那麼多,不是純粹有感而發:這樣的案例,在大時代,不時都會出現在大家身旁,信乎。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