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王力雄:遭遇小偷 — 回忆新疆旅行见闻(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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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大巴扎已成乌鲁木齐一个旅游景点。说着标准普通话的维族青年男女导游带着内地旅游团,一路介绍国际大巴扎。我听到一个维族男导游介绍说这里的清真寺是开放式的,因为真正的清真寺不许女人进,这里可以。不过当然要买票。

巴扎小吃城里面没几个摊位开,看上去相当萧条。原来的一些摊位招牌还在,但已无人。只看到几个维族年轻女子,边喝啤酒边抽烟——也算是现代化现象吧。

从大巴扎到山西巷,路两边做小生意的维吾尔人熙熙攘攘。一个维族妇女有个两层推车,上层摆着出售的小百货,下层是她的孩子躺在里面睡觉。我照相时觉得一边裤兜被人触动,摸了一下,手机还在。过会儿摸另一边口袋,才发现录音机被偷。同行者说前面看见几个维族小伙子在我身前身后晃。不过他们偷错了,因为录音机对他们毫无用处,也卖不出去。他们想要的是手机。而我宁愿用手机跟他们换,因为录音机上有不少我录的东西。

回到Z家说起这事。Z说他经历过数次。偷东西的都是维族青年。几人一块下手,分工合作。常用方式是声东击西。有人明显地碰你一边,在你注意那边时,另外的人对你另一边口袋下手。Z有一次发觉四个维族青年合伙偷他手机。手机虽没被偷走,但那四个青年若无其事,全无所说的做贼心虚,而是有说有笑,直到汽车停站后下车漫步而去。Z不敢说话,车上售票员也不敢声张。说到为什么维族青年三五成群偷东西,Z认为和就业困难有关。年轻人如果没有正经工作和体面收入,做贼就成了一条谋生之路。

谈到贼,中国不少城市都出过维族少年搭伙偷盗的事,在相当程度上搞坏了内地汉人对维族人的印象。我见过几个对异族文化情有独锺的人,有人甚至热衷于长年在民族地区旅行,唯独对维族印象不好。追问原因都是因为有过被维族「贼娃子」偷或抢的经历。

当中学老师的维族朋友对此的分析是,现在双方都是把不好的送给对方。维族去内地的是贼和毒贩子,汉族来新疆的是底层移民,结果互相留下的都是坏印象。

毛时代,中国内地去新疆的多是干部、技术人员和知识青年,底层移民是少数。而新疆当地民族能到中国内地的,大都是服饰漂亮、能歌善舞、可以被拍进电影的「花瓶」。那年代绝大多数汉人只能从电影里看到新疆少数民族,真是个个美若天仙哩。

和Z聊天。他单位一年轻女子,丈夫在国税局工作,几年前已在国税局分了一套一百二十平方米的住房,小两口住。最近国税局又给了他们一套一百六十平方米的新房子。原来住房仍然属于自己。新给的房子顶着集资建房名义,每人只是象征性出点钱,连装修都是单位出钱。国税局人人如此,局长说第一套房是脱贫,第二套房是小康。

不同单位的待遇非常不一样。国税局有钱在于横征暴敛。当局为了多得税收,规定只要征税超额完成,征税单位就可以在超额部分提成,所以各级税收部门的征税积极性特别高。而得到的超额提成若都被领导享用会被视为个人腐败,搞集体福利则是领导对群众的关心。领导个人再多分多占也就不会有人反对和揭发了。这其实相当于全单位共同分赃,单位福利不断高涨,与社会的差距越来越大。部门为利益强化的横征暴敛,经营者则不堪重负普遍逃税,几乎人人犯法。

Z认为目前而言,国家从新疆拿走的超过给新疆的。新疆人用的天然气和上海一个价,而上海天然气是从新疆送过去的,几千公里输气的成本都在其中。国家宣称自己是一切资源的主人,任意在新疆开发,新疆只能得很少的残羹剩饭,却要承担污染、生态破坏等诸多坏处。即使是新疆汉人,也认为不公平。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