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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子女陈致中、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等人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二分别判决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无人获缓刑。
台北地方法院庭长黄俊明向媒体表示,陈致中和陈幸妤两人还有多笔私人开支,也申报国务机要费,有无犯罪仍然有待检查官处理。
查黑中心在二零零六年间侦办国务费案,发现吴淑珍蒐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传唤三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三人向检方虚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餽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三人也照吴淑珍的指示证述。
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二判吴淑珍一年有期徒刑、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为六个月。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则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刑期最重。全案均可上诉。
对于台北地院的判决,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向媒体表示,他要在收到判决书后,才决定是否上诉。陈水扁的幕僚表示,这样的判决不公平且不符比例原则。因为通常涉及到直系亲属间的伪证罪多半不会判刑。而且他们已经悔过并写自白书。台北地院的判刑“不公平、太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胡汉强发自台北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