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国安法下保释更严 黎智英须继续还柙待审

2021.02.09 04:44 ET
法院裁定国安法下保释更严   黎智英须继续还柙待审 黎智英须继续还柙待审
摄影:邓颖韬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欺诈以及《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高等法院早前获准他保释,但律政司随即提出上诉,终审法院周二(9日) 的判词认为,在国安法下保释条件要更为严谨,裁定律政司上诉得当,黎智英须继续关押。

还柙1个多月的黎智英周二早上9时多坐囚车到法院,在6名惩教人员陪同下步出囚室,在被告栏内就坐,不时与向坐在旁听席的家人及支持者挥手,表现平静。

黎智英代表律师:将向高院提保释申请

案件由5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司徒敬。首席法官张举能在庭上宣读结果,指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黎智英可以重新申请复核裁判官拒批保释的决定,但不会由终院处理。



黎智英的代表律师透露,会重新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释申请,需时准备相关文件,有关聆讯排期有待法庭决定。



案件的上诉争议在于《港区国安法》第42条的涵义,以及高院法官李运腾批准黎智英保释的做法是否出错。

终院:国安法下保释门槛更严格 需证明被告“不会”继续危害国安

根据判词,终审庭认为,国安法第42条对保释的门槛,较一般香港法例严格得多。法官採纳律政司的法律观点,即如何正确诠释国安法第42条(2)。控方早前说,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疑犯“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不得批准保释。

判词又表明,在现在阶段不应考虑保释条件,只有先满足条文中“充足理由”,即是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这一较高门槛后,才可考虑属批准保释。

闻讯后妻女相拥哭泣 支持者高喊“黎生加油”

在得悉裁决后,黎智英在犯人栏内隔着玻璃与家人道别,并以双手摆出心心手势。黎智英的妻子及女儿闻判后,相拥哭泣,表现伤心。其后黎坐囚车离开时,很多支持者高喊“黎生加油”。

由于旁听座位有限,大批市民及传媒周一(8日)已到终审法院外排队。周二早上8时,可见有几十名市民在法院外排队,轮候的人包括加拿大领事馆职员和欧盟外交官,据传媒报道,该名外交官上次因南亚裔“排队党”未能入场,但今次终能如愿。

旁听市民 : "大陆我看得多,原来香港都有这一套"

另外队伍亦有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社民连成员梁国雄、王婆婆等,王婆婆表示周一晚已到场外排队,在闻讯后感到失望,心痛黎智英要在狱中过年。



王婆婆:“现在好像玩一些吸尽人民血汗的游戏,大陆我看得多,原来香港都有这一套,故作一重一重(上诉),又要你花更多钱(打官司)。当然希望他继续加油,这个威权肯定很快会倒下。”

东区区议员曾健成亦有到场支持黎智英,他感叹香港多了个新名词,叫“政治犯”,认为黎智英是疑犯,不应未审先囚。

曾健成:“今日我们很希望黎智英不用未审先判。在基本法下,他是疑犯,应是可以保释的。但在2019年后,在林郑当政之后,很多抗争者未审先囚,有些监禁近一年,都未排期去审,那不如多建些监狱,但不是,因为全香港400平方公里都是监狱。”

“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创办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在推特發文批评,裁决是对司法独立的又一次侵犯,并指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再次出卖香港人。

张达明:终院裁决订明国安法下的保释门槛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接受本台访问指,今次终审法院的判决,订明在国安法下的保释门槛。他指终审法院今次是复核原审高院法官的决定,处理法律诠释问题,非保释上诉,因此当终审庭裁定原审高院法官判决出错,黎智英亦可以再到高院申请保释。对于上诉申请是否乐观,他不作评论,但担心法官会受到压力。

张达明:“我觉得其中一个指标,就是当裁判官审理时,究竟会否有很多媒体舆论,左右法庭的裁决?这我会比较紧张。”

黎智英案件4月16日再提堂

高院法官李运腾去年12月以1000万港元保释金(129万美元)批准黎智英保释候审,保释条件包括不可离开香港、不得接触外国官员、不得在任何媒体發表文章、除了到警署报到或出席法庭聆讯外需要留在家中。

按照西九龙裁判法院颁令,黎智英诈骗与“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将于4月16日再提堂。


记者:刘少风 郑日尧      责编:胡力汉 嘉远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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