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非法集会”? 民间人权阵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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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每年筹办七一游行的团体“民间人权阵线”,星期二(3月7日)到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就两个警察协会在2月底举行声援7名殴打示威者的警察的集会作出投诉。民阵指有关集会没有依照规定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因此质疑它是“非法集会”。

香港的两个警察协会,在2月底举行“特别会员大会”,声援7名因在雨伞运动期间殴打示威者而入狱的警察,有超过3万人出席,当中包括大批现役警员。但有关活动没有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外界质疑这是一次“非法集会”。

民阵星期二到监警会投诉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质疑对方包庇下属。民阵召集人区诺轩质疑警方“律己以宽,律人以严”,又说计划不为特首选举日的抗议活动申请“不反对通知书”。

区诺轩表示:警方这样的做法,其实就是令到很多举办游行示威的团体丶民间社会的组织,在今後的游行抗议活动中,质疑为什麽还要尊重“不反对通知书”这个制度?以往大家都为了顺利进行游行,虽然不认同“不反对通知书”的制度,但依然会照样申请。但是警方自己不尊重这个制度,这样大家也觉得不需要尊重了。

他们一行人到监警会递交投诉信後和平离去。

按照香港法例,任何在私人场所进行的“集会”,只要参加人数超过500人,就要向警务处长作出“意向通知”,并在收到警方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後,有关活动方为合法。另外,香港的《警察通例》中,也有规定警员应避免参加使市民误会、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以及政治活动。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王四维香港报道(责编: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