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事故疑问诸多 中共中央强调政务公开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铁道部信息公布的迟缓和不准确,备受公众质疑。中共中央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抓好重大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公开以及责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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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的新华网8月2日全文刊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的通知,批评当前在政务公开方面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等现象,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文件强调要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制、廉洁政府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保障公众知情权的质疑,成为中国舆论关注的焦点。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高铁事故法律审视”研讨会上,多位法律专家指出,“7•23”事故处理的部分举措不但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现场对损害车厢的掩埋也违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有关“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的要求;而事故发生后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迟延及不准确,更未能达到《信息公开条例》所要求的及时、准确标准。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曹锦清教授表示,中国民间近年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府廉政问题上的关注程度,显然是推动政务公开的一个主要动力。但各地政府的实际行动却与中共中央的条文规范形成反差。

“整个一代人受教育的程度都提高了,信息的横向联系也增高了,所以对各级政府的要求当然就提高了。这是近十年来一个普遍的情况。中央政府也要求各级政府对行政信息的公开也出台了一些文件,但实际的情况不容乐观。包括政府的开销到底有多少?三公的费用到底有多少?各个政府这些年落实的情况不容乐观,不能满足公众的要求,这是一个大的背景。肯定的隐患很多人出钱在那里面,尤其是普通老百姓??。”

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意见》的表述,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特别是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是强化监督的保障措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政务公开首先要保障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这直接涉及到国家本身的体制建设。

“这些公开本身是非常重要的。现在民间的要求非常强,政府也在很多方面进行尝试。但是公民怎么样看政府,政府如果说它是一个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话,相关的所有信息是没有秘密的。但是我觉得这个概念在中国比较缺乏,它的参与,他的决策,包括信息的透明,它的权力是属于公民的。我觉得这个概念其实更重要。但是确实这种尝试能不能够推广并制度化,它会涉及到比如人大代表的构成,人大的选举制度,然后政府本身的构成,还有体制本身,会涉及到很多制度问题。”

华东理工大学的曹锦清教授指出,仅以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的估算,中国各级政府每年在公车使用、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的“三公”消费,竟高达9000亿至 12000亿元人民币,这些腐败现象不只简单反映了政府财政管理上的漏洞,更与缺乏整体性的社会监督机制有关。

“谁来监督?每天发生的许多公共事务,你不叫老百姓监督。西方有议会的监督,还是中国人大来监督?从理论和法律上来讲是可以的,实际很难发生的。因为人大里面一般都是原来一些官员要退休前就安排到人大里面去。原来你是做市委书记或者市长的,年龄也差不多了,往上爬也爬不动了,那就安排到人大里面去,做过一届,然后就退休。按道理这些人在政务方面是很熟悉的,如果他们仗义执言的话,理论上是可以的,实际上是一般不会发生。总而言之,民众的呼声很高,中央也不断地发出要政务公开的信息,但是各级政府的执行情况和民众的要求距离非常遥远。这是个问题。”

源于春秋时期的“以人为本”理念近年被中国共产党政府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但如何实现“执政为民”的政务公开,却显然是中国民间与学术界更加关注的实际问题。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