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中国的美籍公民陈宜青,涉嫌从中国非法引进肩射型导弹一案,经过三年调查、六年审判,6日傍晚在洛杉矶被法官判刑25年,成为全美依《反恐法》起诉量刑的第一个案例。消息传开后,立即震动当地华裔社区。华裔刑事律师邓洪指出:“美国联调局在2003年对本案采取行动,并在2006年收网,一举逮捕三十人,其中大部份是华人,他们利用美国进口贸易采用抽样检查制,进口很多非法违禁品。2004年,美国政府有鉴于地对空火箭炮(肩射式导弹)对飞航安全造成很大威胁,通过法律,将这类火箭炮列为武器禁运品,一旦有民众试图进口,即触犯美国法规。”
邓洪曾经是同案被告吴朝东的辩护律师,但吴朝东于2003年被拘捕,随后向法庭认罪,等不及法官宣判,2006年已在狱中因病去世。邓洪说:“吴朝东在等候宣判过程因病在狱中去世,他的案子(刑责)也到此为止。而陈宜青伙同吴朝东等人,仅是和卧底人士(联调局探员)商谈有无进口肩射型导弹,并没有真的进口这项商品,但是,他们拿了订金,也开始向海外寻找货源,就已构成共谋罪。”
律师邓洪依联邦地区法院发出的书面文件分析,陈宜青因四项罪名被判25年刑期,但是,还算不上所谓的“重判案例”。他说:“这一惩罚是美国国会根据全国政治情势而确定,美国社会不容许任何恐怖分子,不管是在计划之中或已采取行动者。”
邓洪进一步表示,在美华裔经美中两国以外的第三地非法转运武器的交易网络,已成为联调局调查重点,呼吁两地华商不要为了贪图小利铤而走险。邓洪表示:“尤其是美国国会在1989年之后,将中国列为武器禁运国,大部分美国生产的武器和高科技产品不能出口到中国。根据很多案例发现,他们采取‘转运’模式,依订单将货品先运往以色列,之后再转运到香港,甚至运往中国。另一种走私渠道则是从外国进口到美国,包括手枪、AK-47步枪。最重要的是,美方担心这类武器落入犯罪集团之手,用来对付警察和一般百姓。”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萧融发自洛杉矶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