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将迎来为期十年的禁捕期,以修复这一中国主要河流的渔业资源。但这项措施,对于修复长江生态是否有效可行?
中国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规定2020年起,长江332个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捞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起,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暂定为期10年。
2018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可谓是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领域的“分水岭”,政策风向整体转向“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优先路径。
中国民间环保专家杨勇也表示,这项禁渔令则是“长江大保护”背景下的重要一环:“主要是针对长江水生物濒临灭绝和快速减少这样一个背景,再加上现在国家提出来长江大保护,恢复长江水生态系统的大背景下,提出这样一个措施。这确实是一个比较罕见、比较大的行动。”
同时,杨勇提醒道,禁渔令在时间和细节上切勿一刀切,而是要根据不同水域、不同江段的特点对症下药。
长江鱼类剧减 珍稀物种濒临灭绝
国际学术期刊《整体环境科学》近日刊文宣告长江白鲟灭绝,而中华鲟、长江鲟、江豚等物种也岌岌可危。
公开资料显示,长江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的种苗发生量,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家鱼通常四年才能性成熟,十年禁渔期内可以繁衍多代。而长江每年的捕捞量已从五十年代的四十多万吨降至不足十万吨,约占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
另外,长江流域大约有11万条渔船和28万渔民。禁渔之后,这个群体将面临严峻的生活和职业抉择。农业部承诺,会落实过渡期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扶助措施。

环保专家:禁渔不够 水污染防治要跟上
杨勇指出,鱼类保护和水生态系统恢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禁渔还远远不够:“光靠禁捕是不行的,必须进行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特别是水污染的防治,工业废水的排放等。”
习近平曾在视察长江产业园区时表示,要下决心把长江沿岸所有污染企业都搬出去。
这项工作任重道远。官方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等11个省市,集聚了全国近半数的化工企业,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而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占全国的43%、37%和43%。
杨勇认为,国家必须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城市规划问题、污水处理、上游的矿业生产、重金属冶炼等。而这些问题都涉及投资、技术,以及对利益群体的攻坚战。
恢复生态:环保 NGO 和民间人士难介入
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近日强调,为保证禁渔令的效果,政府拟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人工繁育中华鲟等珍稀物种;在重点水域配置一批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护鱼员”队伍;探索建立长江渔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
有“太湖卫士”之称的江苏环保人士吴立红认为,禁渔令表现了中央的高压和决心,但是地方政府可能难以落实:“习近平和李克强的指示嘴上说的很好,下面也一片高歌拥护它。但是说和做是两码事,中央来检查就应付一下,走了以后你讲你的,我做我的。”
吴立红本人为解决太湖蓝藻污染奔走了三十余年,遭遇过开除、殴打、拘禁、监视、限制出境,并于2007年被判刑三年。出狱后,他坚持举报太湖问题,收到过宜兴市环保局一份没有日期、公章和单位的声明作为回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则以一条短信,代替书面文件作为回复。
吴立红透露,环保组织每个地级市、县级市都有,但是必须要配合当局说假话,懂潜规则才能生存下去。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薛小山华盛顿报道 责编:何平 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