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污染环境罪 浙江一企业被罚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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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浙江法院判处一家污染企业7500万元人民币罚款,判处企业多名负责人1年4个月到6年的监禁。有评论认为,中国大陆缺乏新闻自由、结社自由,仅靠政府监管不可能遏制环境污染。

浙江《今日早报》、“浙江在线”等多家媒体5月25号报道,浙江衢州龙游法院近日对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物质重大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污染企业金帆达公司罚金7500万元,协助金帆达倾倒危险废物的新禾公司罚金400万元;并判处金帆达公司18名主要负责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6年不等,并处个人罚金1万元至100万元不等。

报道说,法院查明,金帆达公司下属企业浙江桐庐县横村镇方埠化工厂生产农药草甘膦。为降低危险废物草甘膦母液的处理成本,金帆达公司委托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衢州市新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非法外运处置草甘膦母液。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金帆达公司共非法处置草甘膦母液3.5万余吨,直接排放到多地停车场、河道、小溪等处。2013年杭州市民多次反映,自来水出现难闻怪味,警方介入后,才牵出金帆达系列环境污染案。

旅居美国的作家郑义长期关注中国环保问题。对这起案件,郑义评论说:“只要是环保执法有所加强,只要是这方面的信息,我认为都是好消息。至于说这是不是中国环保执法将来会继续加强的一个信号,恐怕还不能过于乐观。因为环保执法跟民主、法制紧密相连。如果法院不是中立的,法官是党政机关任命的,环保执法很难继续加强。”

此前,麦当劳中国餐厅冷冻炸薯条的供应商北京辛普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因水污染物超标排放,今年4月底被罚款391万余元。这是中国新《环保法》自今年元旦实施以来,北京环保领域罚款金额最高的行政处罚。

在美国纽约的叶宁律师认为,在中国大陆缺乏新闻自由、结社自由的情况下,仅靠政府监管不可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只有结社自由的公民权得到制度性落实以后,人民才能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组织起来,组成强大的非政府组织。人民在各地形成自己团结一致的力量后,这些重污染企业才不敢为所欲为。”

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的《民生周刊》5月8号曾报道,去年7月,河南省环保厅曾向华星药厂开出两张合计188万元的排污罚单。但该药厂缴纳罚款后,并未整改,也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仍在继续污染环境。但当地环保部门视而不见。

(记者:林坪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