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被精神病”呼救 学者指精神病制度漏洞多(图)

北京一位市民多次被父母要求公安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星期四,出院数月的王小姐再度被公安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时,所幸其代理律师赶到,成功解救。对此学者表示,精神病收容制度存在很大漏洞,政府应该完善。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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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上午,北京市民王小姐因与父母不和,曾三次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最近因求助于律师,被公安再次送精神病院。公益律师陈继华赶到马甸桥东南的七天酒店解救。本台稍后联系到王小姐,听她讲述:“我是07年在澳大利亚的时候,因为跟房东发生了一些摩擦,他在我不在家的情况下进我的房间,我就跟他说我是有权去维护我的个人权益的,他就把警察召来,后来把我强行送到当地的精神病院”。

王小姐说,在她坚持要与律师对话的情况下,澳大利亚精神病医院让她离去。回北京后,先后一次被送入回龙观精神病医院,两次送到北京安定医院,期间并没有经过门诊检查,由一名叫周方的医生收治,:“经过治疗以后我就变得头脑深度痴呆,看不懂电视、起不来床、不出汗、不来例假,整个人就像残废一样,在家里瘫痪了一年的时间,而且经过四个月的治疗以后,出院以后他一直对我进行药物监控在家里,长达11个月之久。”

今年1月2号,王小姐停药两个月,体力逐渐恢复,于是离家出逃,居住在一处安全的地方,她说:“一直到今天,然后他们又,我父母今天早上带了警察要把我强行收治的时候,我给陈律师打了电话,然后他赶过来为我进行辩护。”

记者当天致电北京安定医院的周方医生,了解情况。

记者:您收治过的有没有一个叫王XX的?
周医生:我是科里的主任,我现在记不住了,应该有这么一个,过去住过。

记者:她是不是有精神病?
周医生:我们不接受电话里采访,人家个人隐私我们不会告诉你。

记者:听说是她家人跟你们说,这孩子有精神病,你们就收治了?
周医生:我们不接受电话里边的采访。

对于父母多次将其送入精神病医院,王小姐说:“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也许他们真的以为我有病,也许这个事情从一开始就是他们策划的,为什么呢?因为我当时想要留在澳大利亚,而且我当时的一些决定,跟他们的一些想法是相违背的,也就是说,你比如有一个孩子在外面,这个孩子不听你的话了,他就要想办法把你拽回来,就这个意思。”

阻止公安带走王小姐的陈继华律师告诉记者:“今天她父母亲主要想把她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是有两个警察在场。警察应该说她父母亲把他们请来的吧,大概是。警察跟我说,认为好像王小姐没什么大问题,他们也不能够把她强行送到医院去。”

陈律师表示,王小姐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暂且不说,关键是她的父母亲,他们无权把自己的成年子女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去:“因为他还不是监护人,她父母亲为什么那么做,包括医院为什么接收了?在中国的法律里面,监护人设置的前提就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需要监护人。”

陈律师表示,他已经接受王小姐的委托,起诉她父母及北京安定医院:“她父母亲可以申请法院来认定她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法院经过审判,他可能还要委托鉴定,做出判决,他要经过这个程序。当事人委托我准备下一步去起诉精神病医院和她父母亲。”

对此,记者询问周方医生。

记者:当事人准备起诉你们医院,把一个正常人当做精神病来收治,您怎么看?
周医生:我可以告诉你她在澳大利亚也住过院。

记者:但是她说在澳大利亚住院是她父母打的电话以后才把她弄到医院精神病院去的。
周医生:你要是对这个感兴趣,你可以来医院来调查。起诉,你可以,这个那是你的自由。

关注事件的北京益仁平中心陆军表示,如果简单的认定为精神病患者,后果严重。他说,不少访民或维权人士被地方官员认定为精神病患者,从此失去自由,这种情况,近期各地媒体均有报道:“我们国家的精神病收容制度确实是存在非常大的漏洞,可以让很多人恶意的去利用这些漏洞。国家行政部门应该是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行政文件来规范精神病收治过程中的这些行为,堵住这些漏洞。”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