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探员日前突击搜查了一对华裔父女在加州的两处住宅和一处办公室。当局称这对华裔父女涉嫌通过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作假敛财,至少3名中国“红色通缉令”名单上的逃犯,已通过该项目获得美国绿卡。
美国《华尔街日报》中文网4月6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和国土安全部辖下国土安全调查处(Homeland Security Investigations)的特工星期三突袭了洛杉矶郊外的两处住宅和一处办公室,寻找与一起E-B5投资移民项目作假案相关的证据。调查人员没有逮捕任何人。
《纽约时报》中文网相关报道说,美国联邦调查局为支持搜查令而向法院提交的113页宣誓书显示,一个名为维多利亚.陈(Victoria Chan)的律师和她的父亲塔特.陈(Tat Chan)从 2008年起,利用一家名为“加州投资移民基金”(California Investment Immigration Fund)的企业构建了涉案项目,为富有的中国人提供机会,通过投资文化中心、酒店和餐馆获得EB-5签证计划的绿卡。二人迄今已从希望获得美国绿卡的100多名中国人手中收取了5000万美元,不过这些资金并未被投资到美国企业。
关注该案的美国纽约执业律师4月6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说,EB-5是指美国移民的第五种优先签证类别,根据该方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在一些目标就业区,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叶宁律师说,
“EB-5法律要求的条件实际上是非常明确的。他并不只是要求你投资,他要求的是一种积极的投资。积极的投资是指,需要你拿这个钱用来创造就业机会。所以这样一个项目,不是说我手里有一笔闲钱,我就可以买一张绿卡,不是这回事。”
报道说,两人向投资者提供50万美元投资的部分退款,以此吸引客户。有时他们只是从投资者那里拿钱,而那些经美国政府批准的项目全都没有得到实施。例如,调查人员在2013年和其后三年内访问了洛杉矶市外工业城一处被指定开发的空置楼宇,他们发现,这栋建筑被锁链围栏环绕着,没有进行积极的建设。他们两次探访那里都看到中英文标志,写着:“CIIF投资集团”和“零售店出租”。宣誓书称,嫌犯获得许可,以EB-5投资者资金进行开发的“圣加布里埃尔谷华人文化中心”也从未建成。
叶宁律师对此评论说,
“现在如果去进行抄家、调材料,这属于刑事调查阶段,取证阶段。检方要从获得的这些材料当中,得到足够的证据以后,才会提出起诉。这对父女,他们现在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属于PI,person of interest,是美国政府感兴趣的嫌疑人士。”
报道说,在该公司协助提交EB-5申请书的投资者中,包括数名中国位列前100名的通缉犯,通缉令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至少有三名逃犯根据EB-5计划获得绿卡,其中包括一名武汉市的前政府官员,他被中国当局指控贪污受贿,滥用权力。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