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娱乐向中国司法机构起诉离队单飞的黄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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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SM娱乐在其旗下的EXO组成中国籍成员相继离队之后,日前向中国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认为SM娱乐与吴亦凡、鹿晗和黄子韬的《专属合同》在法院判决之前,应该继续有效。

SM娱乐通过培训和造星工程推出的EXO是一个12人男子组合,2012年出道,是目下在韩国、中国和东南亚的当红组合。12人当中,有4人来自中国,其中吴亦凡和鹿晗在去年先后离队,曾表示继续留守的黄子韬在今年4月也不告而别,目前上述3人都在中国国内从事歌唱和演艺活动。

3人当中,尤其黄子韬在中国国内发布的单飞歌曲《T.A.O.》的歌词说,“我相信我的执着,我相信我的选择,到了离开的时候,懂得所谓的自由。”韩国方面认为,黄子韬在利用歌词在为离队进行辩护,对于离队的行为丝毫没有歉意。

黄子韬是在今年一月的一个娱乐节目的录制过程中受到脚伤,4月不告而别地离开SM娱乐,6月成立TAO工作室,紧接着发表个人数字专辑《T.A.O.》,并在中国国内开展了歌唱和演艺活动。

与此同时,他还向韩国法院提出“与SM娱乐的《专属合同》不存在”诉讼,目前该民事诉讼仍在进行,尚未判决。

据黄子韬的说明,SM娱乐在EXO的活动期间对成员疏于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导致因工受伤后迟迟未能获得治愈。另外,SM还存在区别对待中韩艺人等的诸多行为。他在中国举行的记者会上也曾哭诉这一内容。他说(录音,“我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地承受这么多的东西,但没办法你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必须要忍,每一件事都要忍,不管是你是对还是错。”)

据黄子韬的说法,上述的生活保障、差别待遇和法律诉讼,以及通过他父亲与SM进行调解等,在调解失败之后,他很当然地有权在非韩国地区的中国国内进行演艺活动。

但是SM娱乐却并不以为然。他们认为,一个普通人成明星需要培训、策划和一连串的造星工程。通过造星工程培育出的明星很当然地需要受到《专属合同》的制约,在合同继续有效的期间,黄子韬无权单飞,无权参与未经SM允许的演艺活动。

SM还表示,他们已于上周五向中国司法机构就黄子韬损毁《专属合同》提出起诉,并且获得立案。根据法律程序,在中国法院的判决之前《专属合同》继续有效。

对此,黄子韬方面也发表反驳声明,指责SM夸大事实,将民事诉讼夸大解释为中韩两国文化交流的道德问题。

演艺人的活动受到粉丝的关注,SM娱乐与黄子韬的官司很当然地也受到中韩两地粉丝的关注,中国司法机构会做出怎样的判决,令人拭目以待。

(特约记者: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