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五月起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中国卫生部表示,将以强化经营者责任、加重处罚力度为主,从今年5月1号起在全国“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专家认为,中国已经延迟执行已经签署的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禁烟要求,今后中国在禁烟方面能不能有效执法还有待观察。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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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部3月22号公布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监督局环境卫生处负责官员谢杨表示,《实施细则》中新增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表明了卫生部积极履行国际控烟公约的决心。中国自2003年签约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承诺在2011年1月9号前完成在“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禁烟目标。但由于中国各地的实际控烟效果并不理想,中国卫生部新公布的《实施细则》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日期推迟到了5月1号。

根据中国卫生部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开展吸烟危害健康宣传并配置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而室外的公共场所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之上,并不得在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售烟机。

中国控烟公益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吴宜群教授表示,根据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 “室内经营”、“室内工作”及“公共交通工具” 都应明确纳入室内公共场所的界定范围。中国卫生部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只强调了“室内经营场所”的禁烟措施,虽然这也是目前中国控烟工作的关键区域之一:

“第一次有所突破。在这些经营的室内公共场合就不能设吸烟区,而且室外的吸烟处要远离行人通道。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是国内目前为止最新的提法,还是有进步的。但是因为它是卫生部门所以它可能考虑到执法当中的问题,所以就没有涉及到工作场所跟交通工具。”

吴宜群教授认为,目前中国控烟工作面临的主要障碍是烟草业由政府控制,同时控烟工作也由政府主导,这种政企不分的机制不可能有效控制烟草消费。但中国卫生部能出台有关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实施细则》,表明政府对控烟行动的支持,这是各专业团体和专家们多年来希望达到的目标。

中国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至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实施细则》,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监督机构将成为具体的监督执法主体。

广州第一医院的呼吸科主任医生曾军认为,中国卫生部的规定强化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角色虽具有可操作性,但实际执行效果如何有待观察:

“假如这个经营人有一方面可能很负责,但是另外一部分人他不太负责,这样造成一种在经营上面是一种不公平,就象当时禁止使用塑料袋。如果某一个摊贩不去使用塑料袋,而其他的都使用塑料袋,那别人就不会在你那个摊儿去买东西。把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话,如果上面的监督部门不去管这件事情,我想很多的特别是在一些环境比较差一点的经营场所里,这个你是控制不了的。”

吴宜群教授也认为,中国各地在强化对当事人处罚力度的同时,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也不容忽视:

“控烟的干预措施是个综合措施。对经营者首先要追究他的责任,这个是在框架公约规定的。我觉得一个法律出来要让它有效,处罚是必要的手段。立了法,执法要有效果,就要有处罚。力度太轻,执法的效果不明显。反过来执法效果不明显,有的人就说你干脆不要立法。但是更重要的就是说,我们应该有一支很好的执法的队伍,那么也当然要考虑到执法的方式。首先这个队伍有没有人?另外他有没有权力去罚?这是值得探讨的。怎么样执法更有效?这个是需要在运行的过程当中不断提高的。”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相关的统计数字,目前中国吸烟人口总数已超过3亿5千万,每年因为烟草使用而造成的死亡人数达120万人左右,占全球的五分之一。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群超过7亿。中国作为全球烟草生产和消费最多的国家,去年中国卷烟销售额同比增长16.15%。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