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华社的报道说,5月5号,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的下吉派出所警员侦查发现,故市镇43岁农妇杜会茜与其夫涉嫌贩毒,随后将二人抓获,并送往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羁押。5月10号下午,杜会茜因在看守所受到殴打,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知情人士透露,死者是因为外伤造成肋骨骨折伤及肺部而死亡。
《中国青年报》的相关报道说,事发当天,看守所女警王银巧因在家吵架后前往看守所上班,听说杜会茜在监室“闹腾”,还在气头上的她让313室的4名在押人员“教训”杜会茜,导致杜会茜被群殴致死。目前,渭南市公安局已将临渭分局主管监管工作的副局长王辉予停职;并免除了看守所所长王劲和副所长曹树让、李有良的职务。3名涉案警察王银巧、刘朝晖、李有良已经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女警王银巧因怀有身孕,获保释候审。
北京的律师李劲松就此事件表示,确实应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对他们这种处罚是他们应该受到的惩罚。再一个我相信他们受到的处罚不单纯是因为民警叫犯人打死了人,而是因为整个看守所的管理方面是肯定存在着违反中国法律要求的地方。由于他们在观念上存在渎职或者失职行为。如果从这个角度说,由于他们渎职失职的行为出现了这样的恶性事件或者是人命案。那么我觉得他们应该承担的不仅仅是被撤职、免职,而应该是要判处刑罚。也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报道说,中共陕西渭南市公安局党委于5月12、30号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剖析“5.10”事故。局党委认为,这次事故的发生正值全省公安机关开展非正常死亡专项活动整治期间,事故特别严重、教训特别惨痛。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监管单位认真汲取临渭看守所事故教训,引以为戒。李劲松律师认为,问题的关键是看守所和公安部门沆瀣一气,没有监督机制,
“从记录方面来说这种监控最起码应该说要有两重或者三重监控才符合防范所起到的作用。如果只是靠一个管教去掌控所有的信息或者监视所有的情况,那么只要他的眼睛一闭上所有的监控都失效。”
在美国纽约的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说,他本人在二十多年前在中国时就曾被关押在渭南看守所,当时看守所警察殴打犯人的现象就非常严重,
“一个看守所里面整天听不到打人的声音那在看守所就觉得很荒唐、很奇怪了。所以这种事情发生正说明在社会看不到的看守所、监狱这些阴暗角落打人、虐待人、伤害致死这类的事情是很多。偶尔被外界知道仅仅是暴露出来的个别案件。”
在中国,看守所警察草菅人命主要是因为他们打死人可以不负责任,刘青说,
“中国目前由中共这个一党抓着公检法、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由它一手抓住、捂住这些场所。那么这种黑暗的事例还会不断发生。”
北京的李劲松律师说,中国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检察院对看守所检察的任务是: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因此,检察院在看守所一般会派出驻所检察室,但事实上很多检察室形同虚设,因此中国大陆才会不断发生在押人员在看守所被殴打致死的事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