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妇女堕胎合法化36周年

1月22日,是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妇女堕胎合法化36周年。在美国西岸旧金山湾区,连日来,支持和反对妇女堕胎人士,都各自举行集会和示威活动:支持者强调妇女对自己身体的自由选择权,反对者则强调胎儿的生命权。特约记者CK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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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德克萨斯州21岁怀孕妇女珍妮·罗伊状告达拉斯市刑事法官亨利·威德,要求获得堕胎合法权力一案时,推翻了德州的将妇女在胎儿存活时堕胎视为刑事犯罪的法令,以及全美46个州禁止妇女堕胎的法令,赋予妇女有自由堕胎的权力。但36年来,关于妇女是否有堕胎权的争议从未间断,每年的1月22日前后,就是争议双方表达意见的时候。

1月24日,旧金山反堕胎的民众,举行了“为生命而走”活动,反堕胎人士休伯特说:“美国每天都有4000个胎儿,因为堕胎而失掉出生的权利。奥巴马新政府宣称要为人民带来希望,我们也要求他为被剥夺了出生权力胎儿带来生命的希望。”

维护妇女堕胎权力的民众也同时在同一场合举行示威活动,参加活动的蒙斯说:“身为女性,如果无法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主权,那她就不是自由的。”

刚刚上任的奥巴马总统23日签署一项行政命令,撤销里根时代颁布的禁止联邦政府资助倡导堕胎的国际家庭计划的禁令,但反堕胎人士并未将其视为自己的挫折,“为生命而走”行动组织者卡梅尔说:“奥巴马总统亲口说过:选择神所给予的承诺,也就是所有人都平等,所有人都自由,所有人都有权力追求自己的生命和幸福。我们相信他的话,应该包括那些未出生的胎儿。”

旧金山的“为生命而走”行动,每年都举行,今年参加的民众超过两万人。

以上是特约记者CK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