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不再受理行政机关的强拆申请案 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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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院日前决定,法院不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对违法建筑物强拆的行政执行申请案。有民众批评,这会助长各地强拆势头。也有人说,这有助司法独立。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法院不希望民众将矛头指向自己的撇清责任的做法。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站上周三刊登了一则关于违法建筑物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称: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并由即日起实施。

“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在河南、湖北接连发生两起因农民阻止强拆而遭车辆碾死的事件后,高院的这则批复立刻引发民众关注。曾有过房屋被强拆经历的北京访民夏岩周三告诉记者,她对法院不再参与行政机关强拆表示不满:

“现在有法院参与,它(行政机关)还违法强拆这个那个,它要再不参与,那不更肆虐了吗?我们家那个什么手续都没有,直接就给强拆了。等于政府带着人,找点那个黑保安、黑社会直接就给我们家拆了,好几百人。”

网民“国家一级督查官”也认为:法院不参与,如何判断谁是非法建筑?行政机关没有法律的监督,更加肆无忌惮!

中国最高法院曾于2011年9月发布通知,称中国各地屡次因强拆发生恶性案件,有关事件引起的社会关注度极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中的教训也极为深刻。警告各地政府不要滥用强制拆迁手段。

律师袁裕来周三则发微博说:这一批复没有任何新内涵,是《城乡规划法》早已规定的。是北京高院顶不住了。如今,法院就是政府的垃圾桶、挡箭牌。

广州维权律师隋牧青周三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高院的批复显示出,法院不愿介入地方政府的是非,也不希望民众因强拆引起的愤怒矛头指向自己。

“过往法院在地方政府的指挥下,公检法司这些部门就充当了地方政府强拆的类似雇佣兵一样。本来这个也确实是中国的一个常态,因为司法不独立,法院就是地方政府的附庸。这次估计是新的院长上任以后,可能特别强调了一下,希望司法能稍稍摆脱一下地方政府的控制,以这样一个文件的形式。其实法院更多的只是想不介入地方太多的是非,不让民众愤怒的矛头指向法院,我想有这个意思。”

有网民调侃道,中国法院的危机公关比起美国的苹果强太多了。

也有民众认为,这使得今后一旦发生因强拆而产生的问题,行政机关将负首要责任,或许从而能减少政府强拆的行为。网民“悄悄浏览”说:在得不到法院颁发的强拆判决书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将成为法令的直接执行者,或许,这会让地方政府有所顾忌,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抑或是利好消息。

对此,隋牧青认为,仅仅一则批复,对于制止强拆并没有实际作用。

“但是这样的一纸行文,我觉得对于减弱强拆的势头并没有什么助益。因为法院一般说来不是强拆的主力军。关键在于现在城镇化的政策。城镇化本来是不错,它如果是一个自然进程的结果,那个是没有问题,但是现在成了一个人为的政绩工程,这个里面肯定会有很大的问题。仅仅一纸行文肯定对制止强拆等等没什么作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