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帶能懸吊百斤重物?胡鑫宇命案的未解謎團
江西中學生胡鑫宇失蹤三個月後,他的屍體在學校附近山上的糧倉院內找到。官方通報說,發現胡鑫宇的屍體時是"縊吊"狀態。有中國媒體指出,胡鑫宇的頸部是被鞋帶懸吊,但法醫認爲,一條鞋帶懸吊百多斤的重物可能性不大。胡鑫宇的案件還有許多疑點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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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饒市公安局本週日(29日)通報稱,發現胡鑫宇“縊吊屍體”後,多家媒體引述知情人士稱,胡鑫宇被發現時,是縊吊狀態,用的是鞋帶。《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知情人士透露,胡鑫宇被發現於糧倉內圍牆邊上,糧倉管理員尋找所養的雞時發現胡鑫宇遺體,縊吊繩索爲鞋帶。
知名法醫胡志強分析:“如果說它能懸吊一百多斤重量很多天,這一點可能性不太大。現在不知道公安現場勘察的縊索到底怎麼樣?是不是鞋帶掛在樹上?是一根鞋帶還是兩根鞋帶?這需要官方的通報,而且還要看鞋帶的承受力,是否能承受100多斤。”
疑點一:人什麼時候死的?
曾在湖南一地級市任職派出所副所長的李先生告訴本臺,根據他的辦案經驗,屍體的脖子很難承受體重達三個多月:“人是什麼時候死的?你(官方)要講清楚,(如果)說是失蹤的時候吊死的,已有一百多天,屍體難道不腐爛嗎?還能吊得住嗎?早就身首分離了。按照常識去想都是不可能的。現在爲什麼官方遲遲不公佈胡鑫宇的下落?對我們做過公安的來說,這個案子實際上並不複雜。”
胡鑫宇的遺體找到後,衆多網民開始尋找真相,並翻出有媒體1月12日報道,9日起,上饒鉛山縣每天有超過5000人冒雨上山尋找胡鑫宇,警方、藍天救援隊等方面均參與,但仍然一無所獲。
疑點二:搜索隊曾入糧倉爲何尋人無果?
財新網報道,胡鑫宇母親李連英說,此前家人去過糧倉一帶,由於進糧倉需申請、審批,只進去尋找過一次,民間救援隊及警察也進去尋找過,多次搜尋均未發現胡鑫宇。這次胡鑫宇屍體在糧倉圍牆邊的樹林裏被發現,圍牆內外均有樹。《中國新聞週刊》則報道,搜救人員曾搜索過糧庫,但當時並未到達胡鑫宇遺體的發現點。
自媒體人“Mr王的飯後茶”發文寫道,官方通報的結果雖在預料之中,卻讓人扼腕嘆息,主要的原因在於案件的情節太過離奇,超出了大多數人的認知。一箇中學生,怎樣通過密集的攝像頭監控,離開學校,跑到並不熟悉的森林裏躲避,最終屍體被發現是縊吊的情況。
疑點三:屍體器官完好無缺?
旅居美國的維權律師吳紹平對本臺說,在胡鑫宇死亡案件中:“究竟屍體處於什麼一種狀況?他們(警方)沒有向社會公佈,我們看不到詳細的關於屍體狀態的信息。只告訴你一個結果,他們發現一具屍體,一個錄音筆在旁邊。另外,很多公衆聚集在這個死者的器官有沒有被人摘取?有沒有這樣的問題?這是非常合理的質疑。”
多位律師致函人大常委會促修法
對於胡鑫宇的死亡案件,中國多位維權律師週一(30日)發表“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緊急公開信”指出,現有死亡案件處理制度缺乏正當程序且被廣泛濫用;死亡事件屬於社會重大事件,目前,政府對事件的處理方式基本是由偵查機關主導,鑑定方表面中立,雖然具備一個試圖導向公正的面孔,但跟司法機關或者警察機關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更缺乏一個正當程序,鑑定機構如牆頭草,鑑定結論常反智、反常識,最終的結果是偵查機關出於維穩的需要,難以給公衆一個真相和公平的出口,是本質上反法治的做法。
非刑案調查與警方通報“縊吊”的關鍵差異
中國律師盧思位、田甜、陶波及魏水平等人聯署的公開信,呼籲全國人大常委會加緊修改相關訴訟程序法律,單列死因調查程序一章或專門立法,設立死因裁判制度,給類似事件的處理一個公正的出口。
到目前爲止,上饒市公安局未給此案定性爲刑事案件,而循民事案件方向調查。胡鑫宇案的代理律師鄭曉靜告訴《南方都市報》,原本胡鑫宇家屬打算1月28日提交刑事立案申請書,但28日當天接到警情通報後,決定等最終調查結果,再考慮是否申請立案。
關於警方通報的用語“縊吊”,他則說,“縊吊”一詞只是描述屍體被發現時的狀態,發現“縊吊”的屍體,不能準確判斷其死亡原因究竟是“他殺”還是“自殺”,還是得通過屍檢才能釐清。
有網民就質疑,如果將胡鑫宇案定性爲刑事案件,當局必將公佈調查進展,直到公佈整個案情。如果是民事案件,警方將很快結案。一位有十多年辦案經驗的前警察說,上饒警方的通報內容,似乎在引導輿論相信胡鑫宇是自盡身亡。
記者:古亭 責編:陳美華 許書婷 鄭崇生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