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中国履行国际公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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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周二就中国履行禁止酷刑国际公约的情况进行了审议。该委员会专家就中国警察系统和监狱里普遍盛行的刑讯逼供、特别是对政治犯的酷刑和虐待、在押嫌犯死亡、以及近来加紧对维权人士和律师进行打压等问题,向中国代表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据路透社11月17日报道说,在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周二对中国履行禁止酷刑的国际公约情况进行审议期间,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大使吴海龙承认,虽然中国政府在消除对嫌疑犯施行刑讯逼供和虐待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离全面消除酷刑还相离甚远。他还强调,自2014年以来,公安机关对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的审讯全面采取录音录像,并且将逐步把这种制度推广到所有刑事案件的审讯。”

但人权活动人士和人权组织指出,如今在中国,酷刑往往都发生在拘留中心、以及非正式的拘押场所,即所谓的黑监狱里。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前不久曾表声明说,实行酷刑在中国有两个主要目的,一个是获取口供以作为刑事起诉的证据;另一个是进行惩罚。而酷刑的手法通常包括坐老虎凳、禁止睡觉、将人长时间铐在椅子或床上,大小便时也不放开镣铐、将嫌犯暴露在酷热或严寒中、或将嫌犯长时间吊起来。

大赦国际还指出,在中国,那些被政府认为是有政治问题的人士尤其容易被实施酷刑。这些人包括维权人士、法轮功成员、以及那些被指控从事分裂活动的西藏人和维吾尔族人、以及因贪腐问题而被拘留的人等。而近一段时间来,提出反对酷刑的律师也开始被实施酷刑。

中国大使吴海龙在星期二的审议会议上还表示,中国禁止非法获取证据,禁止强迫被羁押人员自证有罪,以便预防在审讯期间对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但批评人士指出,自证有罪的问题在中国非常普遍,而中国的中央电视台还经常反复播放被拘押者自证有罪的录像。 “人权观察”组织的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德森指出,中国政府在答复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的一系列有关问题方面要么搪塞、要么回避回答很多问题的表现,也反映了它在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与其进行诚恳合作并不感兴趣,同时也显示,中国自己也很清楚它在消除酷刑和刑讯逼供方面的没有什么可显示的进展:

“中国政府在纸面上无论怎么大谈特谈司法改革和消除刑讯逼供和酷刑也无济于事,因为实际上,中国政府并不真正热心于实施真实的司法改革,也不想严格管控警察和禁止他们使用刑讯逼供的手段。从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给中国政府提交的一系列问题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中国司法系统中采用刑讯逼供和酷刑的程度和普遍性。中国当然会派代表出席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的审议过程,中国官员当然会说一些类似’‘中国政府坚决支持废除酷刑’‘我们正在努力’、‘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就’等言辞,但中国方面不大会提供真实的有关信息。联合国的这些审议只有在中国方面做出诚恳的合作和努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对协助中国政府从司法系统中消除酷刑和刑讯逼供的恶略手段。”

就中国司法系统中为什么至今酷刑依然盛行这个问题,索菲-理查德森表示,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定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而中国警方的所谓“破案”手法基本上就是靠刑讯逼供和虐待嫌疑人来获取口供,并把这些通过酷刑所获得的口供当作给给嫌犯定罪的“证据”。

在星期二的审议会上,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大使吴海龙还表示,中国二十七万名律师在中国的法治、维护人权反对酷刑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说、“律师是中国的法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旅美中国人权问题专家刘青则表示:

“这是中国一贯存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不会真正取消酷刑的。”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成员建议,中国设立一个专门调查酷刑问题的独立监督机构。该委员会上一次对中国进行审核是在2008年。那时,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得出的审核结论是,中国普遍存在经常性酷刑,并对此表达了严重的关注。

人权观察在2015年5月发布的一份有关报告则指出,酷刑仍是中国刑事拘押场所的常规做法。到目前为止的各项刑事司法改革,例如引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禁止采用直接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很容易遭到规避。中国政府经过多年仍未落实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出的大部分建议。

而“大赦国际”组织11月12日发表的一份报告也指出,中国警察普遍地对被拘留的人使用酷刑。该组织对大约40名中国律师进行了调查,其中就有律师为了保护被辩护人的权利而遭到警察的殴打。该组织指出,中国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的酷刑包括电刑、殴打、用鞋或水瓶击打、不让睡觉、捆绑在铁椅子上罚坐等等。大赦国际的一名研究人员表示,对中国警察而言,屈打成招是给被拘留人定罪的最容易的手段。大赦国际与其他人权团体一起,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国的人权和酷刑问题。

(记者:希望;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