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公安机关在这次集中行动中共打掉“黑中介”团伙28个,逮捕137名嫌犯,解救人体器官提供者127人。
旅居纽约的人权活跃人士、评论家刘念春表示,对以非法残忍手段获取人体器官的不法分子必须严惩:
“倒卖器官的这些人肯定得惩罚,不符合法律程序,尤其在本人不愿意的情况下,通过麻醉或者强迫把器官活摘下来了,这种情况肯定是相当残忍的,必须打击。”
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表示,不幸的是,在中国,出卖人体器官的原因不一而足,其中包括穷困以及个别青少年的懵懂无知,都可能成为出卖自身器官的原因:
“在中国出卖人体器官的事时有所闻,这里面有几种情况,一种是有些人生活非常贫苦,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比如说家里有人生病了,没有钱,有的孩子很孝顺,就卖掉一个肾或者什么,救我的亲人。但是在大陆现在有很多现象,不是因为经济困难,而是为了紧迫的需要。比如说有中学生为了购买手机、iPhone,他就卖个肾。这个现象就很匪夷所思,怎么会为了一部进口的手机就要卖掉自己的肾脏,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呢?这就是教育还有其它一些方面的问题。”
孙教授特别对摘取死刑犯器官的不人道行为加以抨击:
“监狱的犯人,特别是死刑犯,在他被处死之前,有的是和本人商量,有的是和他家属商量,就把他的肾卖掉,当然给家庭一些报酬了,这个当然应该讲是不人道的。也有不商量的,没有什么报酬的,反正人死了。人的器官是神圣的,不应该受到任意的侮辱侵犯。”
据法新社报道,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作器官移植手术,但是实际完成的器官移植手术只有一万例。孙文广教授表示,人体器官的供不应求是个事实,但不能成为从事出卖器官犯罪的理由;政府应当制定、完善相关的法令法规:
“社会有这种需求,有的人如果不移植肾就可能死掉,就想办法去找,但是车祸这种情况比较少,不能满足。当前科技又制造不出人工肾或者其他器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呢?我倒是觉得政府应该制定出一些政策,车祸、意外事故死亡(人)的器官可以捐献或有偿地给家属一些报酬,这些问题应该制定出明确的法令。”
评论家刘念春表示,打击出卖人体器官罪行的途径之一,是从买方市场入手进行侦查:
“卖的流向是哪儿,这是关键。买方到底是谁,什么样的医院才能收集,它不是一般的医院。实际上在中国都知道,一般医院绝对做不了这种移植手术,保存的地方都没有,不用说做移植这种手术了,一般能够做移植手术的医生不会太多。卖方市场得有买方市场,买方市场可就是不一般的市场,别的人不可能购买,买后没有销路他可能自己赔本。他们要是不接受,这些贩卖集团就不可能存在。有医院接受他们的器官,所有才有跨省市组织贩卖集团得以存在。”
法新社说,鉴于海外人权组织的批评,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承诺说,中国今后将戒绝对犯人器官的依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