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會認定:中國對新疆維吾爾人犯下種族滅絕罪

2021.05.21 13:57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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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國會認定:中國對新疆維吾爾人犯下種族滅絕罪 維吾爾族維權人士在倫敦
路透社圖片

波羅的海國家立陶宛在退出中國與中東歐的17+1機制後,議會5月20日表決通過認定中國對待新疆維吾爾族少數民族的行徑,是“種族滅絕”。這是繼荷蘭和英國後歐洲第三個以此譴責中國的國會。決議案的提案人是遭中國製裁的國會議員薩卡莉妮,她以立陶宛經歷俄共統治的歷史爲例說,在記取教訓的同時,有道義上的義務對共產國家統治下的反人類罪作出反應。



繼美國政府、英國、荷蘭及加拿大等國會指控北京對新疆維吾爾族犯下種族滅絕罪後,波羅的海國家立陶宛又加入了使用“種族滅絕”一詞的國家行列。

立陶宛議會20日以86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關於中國大規模、系統性、嚴重侵犯人權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的決議”。


立陶宛國會認定:中國對新疆維吾爾人犯下種族滅絕罪。(美聯社資料圖)
立陶宛國會認定:中國對新疆維吾爾人犯下種族滅絕罪。(美聯社資料圖)

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裏夏堤表示歡迎,並“呼籲更多的國家能發出正義的聲音,譴責中國系統性的違反公約,針對維吾爾民族實施有計劃有目的的種族滅絕。”

這項決議雖然不具約束力,但得到了大部分議員的支持。決議案強烈譴責中國大規模、系統性和嚴重的侵犯人權和反人類罪,呼籲聯合國對新疆拘留營中的維吾爾族種族滅絕行爲進行法律調查”,並“呼籲歐洲議會及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審查歐盟與中國的合作政策。”

決議案還敦促中國當局“立即制止從良心犯強制採集器官的非法行爲,釋放包括法輪功成員在內的中國所有良心犯,結束對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封閉的再教育營,釋放所有被拘留者和勞教所中的囚犯。”

決議並呼籲中國廢除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撤出中國軍隊,取消“對言論自由和政治權利的限制,維護西藏文化和宗教遺產以及宗教自由,允許人權專家進入西藏與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會談。

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20日發表聲明,譴責該決議干涉中國內政,惡意炮製反華決議,是一出基於謊言和虛假訊息的拙劣政治表演。


決議案的提案人是遭中國製裁的國會議員薩卡莉妮Dovile Sakaliene。(薩卡莉妮提供)
決議案的提案人是遭中國製裁的國會議員薩卡莉妮Dovile Sakaliene。(薩卡莉妮提供)

決議案的提案人是遭中國製裁的國會議員薩卡莉妮(Dovile Sakaliene),她表示,中國對維吾爾人的迫害符合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薩卡莉妮強調,“在共產主義恐怖組織倖存了半個世紀之後,我們經歷過古拉格制度,我認爲我們有道義上的義務對同一個共產主義在另一個國家犯下的罪行作出反應,尤其是知道共產主義政權能夠有效地隱藏反人類罪。”

迪裏夏堤也指出,“立陶宛曾被俄共統治過,所以他們深刻體會在共產專制體制下,人們所遭受的系統性迫害,所以對中國或俄羅斯的強硬政策持強硬反對態度。”

中國政府最初否認這些拘留營的存在,後來又稱這些拘留營是旨在打擊宗教極端主義和分裂主義的職業培訓中心,還譴責一些國家使用“種族滅絕”這個詞,是出於宣傳目的。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蔡凌巴黎報導 責編:梒青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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