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傳播非法信息 新疆8名維族哈族網民被刑拘
2018.03.14 15:00 ET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及公安廳,本週二(3月13日)公佈12起網絡違法違規案件,被捕者涉嫌宣揚、傳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民族分裂和謠言等的文字、圖片及音視頻。7名維族人和1名哈薩克人被刑事拘留,3名漢族人被行政拘留。此外,微信公衆號“烏魯木齊關注” 被指“惡意篡改新聞標題並多次發佈違規信息”,遭註銷賬號。
新疆和田日報本週二報道稱,多名當地居民因“利用互聯網等平臺宣揚、存儲、傳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民族分裂以及謠言和虛假信息等內容的文字、圖片、音視頻”,被公安等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根據當局公佈的資料,今年1月10日,阿克蘇市23歲的維族網民託某,涉嫌利用互聯網下載存儲多部暴恐電子書,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1月15日,烏魯木齊維族網民阿某,被發現在其移動硬盤中存儲多部暴力恐怖、宗教極端音視頻,也被警方刑事拘留。另有維吾爾族女性網民,賽某、合某、姑某、卡某、阿某五人,在1月9日至16日期間,分別被警方以涉嫌存儲暴恐音視頻、傳播宣揚極端主義物品、傳播宗教極端思想及存儲宣揚民族分裂思想書籍,刑事拘留。她們的年齡分別由26歲至31歲。
另有一位塔城地區托里縣的哈薩克族網民葉某,被指在微信羣中假借警方名義散佈涉疆謠言信息被網民大量轉載和傳播,3月4日被公安刑事拘留。其餘三名漢族人被指在微信羣散佈、轉播“政治謠言信息”和“涉疆謠言信息”,遭行政拘留。
總部在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裏夏提,本週三(14日)對自由亞洲電臺記者表示,新疆當局對少數民族的處罰明顯比漢族重很多,前者刑事拘留,而後者稍後釋放:
“中國當局指控維吾爾人所謂的宣揚暴力或極端宗教,完全是爲了進一步加強針對互聯網監控的政治藉口。通過逮捕維吾爾人,其目的是嚴防任何人利用互聯網傳播不滿中國政府的任何信息”。
迪裏夏提表示,以往衆多維吾爾人被判刑的案例已經表明,被捕者無法得到公正待遇,不能自行聘請律師,由官方爲其指定辯護人:
“遭到逮捕的維吾爾人根本不可能獲得公正辯護和申訴的權利。令人擔憂的是近期中國針對互聯網的監控和限制的極端政策,可能會導致更多的維吾爾人遭到中國政府的騷擾或者羈押”。
另一位阿勒泰地區的少數民族對本臺記者說,他們已不敢在微信羣多言:“現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境內各個微信羣全部解散,最多的微信羣不能超過10個人,我們也不知道怎麼一回事。現在我們微信羣就是哥哥弟弟妹妹,幾個親戚,只是問個好,也不說話”。
新疆網信辦公佈說,微信公衆賬號“烏魯木齊關注”多次違規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惡意篡改新聞標題並多次發佈違規信息,網信部門對“烏魯木齊關注”予以註銷賬號處罰。
本週二,新疆黨委副書記朱海侖在全國人大新疆代表團的會議上稱,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動仍處在“活躍期”,再加上所謂“反分裂鬥爭激烈期”與“干預治療陣痛期”,“三期疊加”的態勢沒有根本改變,因此當局“不能放鬆”。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吳晶 網編: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