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发文限制信用不佳者乘飞机坐火车


2018.03.19 13:24 ET
m0327-ylpf 图片: 火车站职员检查乘客的火车票。 (法新社资料图片)

中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下发通知,将限制有违规行为信誉不好的人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有分析认为,中国政府的规定是滥用公权力,个人信用问题属于私权范围,政府通过行政命令限制公民出行不合法理。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3月19日报道,近日,中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这些人包括: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的;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3、被查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4、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5、无票乘车、越站乘车且拒不补票的。新规定今年5月1号开始执行,被限制者在180天内不能坐火车。

北京的《华夏时报》3月6号报道说,当天上午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信用建设应用已见成效,失信的要惩罚,守信的要褒扬。目前因为信用失信,乘飞机已有900万人次受到限制,坐火车也有300万人次被限。

在北京的律师李静林就此对本台记者表示,中国国家发改委的这一规定是滥用公权力,对违规信用失信者可以通过正常司法程序处理:

“中国的公权力过大,信用问题本来属于私权范围,限制老赖(不买票)坐火车和飞机的做法模糊了公权和私权的界限。法院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这些债务,一个人信用不好,银行可以拒绝贷款给他,这完全合理。但是通过行政命令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在法理上说不通。”

总部在美国的亚太法学研究所负责人孙远钊博士认为,中国政府限制老赖坐飞机和火车的做法过于简单粗暴,

一个人信用出现问题并不意味着就应该失去行动自由,

“因为这一规定没有经过司法程序,靠一个行政命来解决赖帐(乘车)问题,矫枉过正,带来新的问题。现在把信用问题和行动自由勾连起来,这就有很大的问题。在美国是绝对不行的,在中国有不同的国情,但是即使在中国,限制“老赖”坐飞机和火车是不是一种软禁?这有什么法律依据?”

孙远钊博士表示,中国要建立的信用评级本身是否可信?又是谁来监督?

“信用评级是否会出差错?一个人的信用评级出现问题,需要多长时间来恢复?如果需要三四年时间,这是否意味着他三四年都不能坐飞机和火车?这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记者:高山;责编:嘉華;网编: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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