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1月21日公布了外滩踩踏事件的赔偿方案。有遇难者家属批评赔偿金额过低。中国官媒敦促上海市长就事件向社会公开道歉。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与黄浦区政府星期三公布上海外滩踩踏事件调查报告,认定这起导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悲剧为“重大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建议惩处包括中共黄浦区党委书记、区长等共11名党政官员。
当晚,上海黄浦区政府通报宣布,计划向每位遇难者家属支付8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其中50万为政府救助抚慰金,30万元为社会帮扶金。伤残人员的救助抚慰金额将依据伤残鉴定情况确定。
法新社报道说,上海当局的赔偿计划引发众多遇难者亲属不满。有遇难者家属表示,赔偿金额与上海实际生活费用相比过低。也有家属要求向政府高官问责。
上海官方的外滩踩踏事故原因调查报告说,当地政府在2014年12月31日午夜跨年之际,仅在外滩及附近街道安排了约350名警员。事故发生前数分钟,警力虽增至510人,但游客已超过31万。警力安排严重不足,平均600游客才有1名警员。
本台记者在星期三晚间,就此多次致电上海市黄浦区政府,但是电话无人接听。
在南京的中国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表示,他支持踩踏遇难者家属的诉求。民众的生命不能仅以从国库支付现金作为赔偿,上海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并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最主要的是(上海)只处理一些基层官员,对高层责任人竟然没有任何处罚,这是不公平的。这么大的事件发生后,上海市长、书记应当主动站出来道歉。”
张赞宁教授指出,上海市政府处理这起重大公共安全责任事件的过程,凸显中国缺乏对行政官员的有效监督机制。社会舆论和受害人家属都被排除在事件调查之外等弊端。
中国官方《人民日报》、《新京报》等媒体周三也发文批评上海外滩踩踏调查报告,质疑上海政府事发21天后才公布调查结果是否太迟?除黄浦区政府负责领导外,上海更高级别官员没有被列入责任人名单,惩处是否到位?依据何在?媒体也质疑上海当局公布的事件调查报告将外滩踩踏定性为“事件”而非“事故”,有刻意逃避高层官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之嫌。
法新社的报道说,中国浙江温州2011年发生导致40人丧生的高铁撞车事故,当局确定事故源于铁路设计缺陷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当时每位遇难者家属获得了约91万5千元人民币的赔偿。中国官方媒体称,这一数额是依据浙江省20年平均工资水平而定的。但在此次上海黄浦区政公布的赔偿方案中,并没有说明赔偿金额计算的标准,只说赔偿方案以现行法律为依据。
中国民间组织“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认为,要改变目前中国的官本位观念,无视民众诉求的现状有赖更多社会公众的推动和参与:
“(上海)官方对这一事件较之历史上的一系列做法:遮掩是非、把官方的责任全部隐去、把责任推到民众身上等等,应当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关部门的行政领导也应为此站出来,勇敢地承担责任。不能仅仅由官方或高层人士下定论,同时应让民间有一定程度的参与,推进中国大陆官场施政的透明化和法治化。”
中国官方的英文《中国日报》星期四也发表社论,批评上海市政府仅将踩踏事故责任归咎于基层官员,市级官员无一人受到处罚。文章指出,目前有足够的理由要求上海市长本人出面就政府行政责任公开向社会道歉。
(记者:何平;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