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維族青年因參與去年新疆騷亂被判無期徒刑
2010.04.23 15:45 ET
新疆阿克蘇中級人民法院 4月13號判處維族青年努爾-斯拉木-沙巴斯無期徒刑,他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法庭審判持續了30分鐘,努爾的母親出庭旁聽,審判期間播放了去年烏魯木齊騷亂的錄像,當時一羣維族人正在毆打一位漢族男子,錄像顯示努爾在同一條街,但並沒有顯示努爾直接參與毆打。法庭播放了努爾對他打死人的招供錄像。本臺維吾爾語組記者採訪了目前在巴基斯坦的努爾的父親沙巴斯-漢恩,漢恩說,他的兒子是無辜的,中國政府給他打電話,要他不要和國際組織討論他兒子的案件。有人在大赦國際的博客網站上發表文章說,這位維族青年是因爲刑訊逼供才認罪的。本臺記者無法確認這篇文章提到的刑訊逼供的指控。
總部設在德國 慕尼黑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裏夏提說,他呼籲中國政府能夠重新審判努爾這一案件:“我認爲他這個案件完全是一面倒地根據中國政府的需求,因此該案件我們認爲國際社會有必要來進行立即介入,而且重新進行調查。另一方面當事人是否獲得律師的幫助?而且律師是否是處於真正的職業道德的行爲方式來來給當事人進行辯護呢?還是律師是由中國官方所指控的以所謂的這個法庭程序對維吾爾人進行政治性的宣判?”
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裏夏提說,中國對努爾的審判缺公正性,他有可能是因爲刑訊逼供才招認的:“中國對於維吾爾人的審判呢重來都並不是按照自己正常的這種司法程序。相反呢審判的結果是根據中國的政治需求。而且未成年的當事人呢中國不只是對於該年輕人的判決是出現這種狀況,其它類似的這種問題在當地也非常普遍。這是強行逼供。採取這種酷刑折磨的方式來逼迫一些人接受一些所謂的這種指控。”
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劉青說,要防止類似新疆騷亂事件的發生,中國政府必須尊重受民主的各種權利:“我覺得如果想要解決新疆或者是其他少數民族地區經常發生的所謂騷亂這種問題的話,必須做到兩點:一點就是公正和法制;第二點就是民族權利要得到尊重和保障。”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的採訪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