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25日,南京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也叫“46宪法”。这被胡适称为世界上最好的一部宪法,已经诞生70周年,至今仍在台湾实行。美国旧金山华人宪政学者举行讨论会,指出:《中华民国宪法》是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党派协商和妥协的产物,是未来中国实现民主转型、两岸统一,各种政治力量都能够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民国宪政学者、《黄花岗》杂志副主编丁毅,最近完成了他阐述中华民国宪政的著作《民宪论》。他在讨论会上做主旨发言,讲述《中华民国宪法》产生的背景和过程。
丁毅说:“《中华民国宪法》的前身来自于《政协宪草》。原因在于,抗战胜利之后,中国进入了一个百废待兴的阶段,中国的知识阶层普遍要求立即实行宪政,因为国民党多年来有一个承诺,就是国民党的一党‘训政’是暂时的,国民党迟早要让中国进入宪政。那么这个宪政应该是什么样子?国民党有自己的一套蓝图,可是国民党的蓝本被中国的其他党派否定了。抗战胜利之后,尤其是在国际力量的影响之下,在1945年、1946年,中国出现了一个短暂的联合政府的契机,短暂的出现了一个停止内战、和平建国、建设宪政的一个机会。尤其是美国和英国,受了苏联的蒙蔽,真的以为共产党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一个劲的压国民党要接纳共产党。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会议在1946年1月份,通过了12条原则,对国民党的宪法草案,叫做1936年5月5日的‘55宪草’,做出了重大改变。国民党虽然不高兴,但在多方的协商、妥协之下,几乎全部的接受了政治协商会议的修正的要求。在4月份完成了政治协商会议的宪法草案。时隔半年,以这个宪法草案为蓝本,制定了《中国民国宪法》。”
丁毅指出:《中华民国宪法》本身要纪念,这个宪法制定的过程也是要要纪念的。他说“原因是这部宪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各个党派的参与,充分体现了妥协的精神。这部宪法的执笔人张君劢是民主同盟的成员。张君劢研究宪法超过30年,对美国、欧洲的宪政经验有很深刻的认识。在制定的过程当中,不仅张君劢起了很大作用,还有其他无党派人士,也都出了很多主意。”
前89民运学生领袖封从德,近十年来,工作之余,不倦的从事孙中山“三民主义”和“46宪法”的研究。他也是这场讨论会的主旨发言者。封从德指出“46宪法”具有各国宪法不可比拟的优点,将来可成为中国实现民主宪政转型,各派政治力量都认同和遵守的最大公约数。他说:“它已经在华人社会实行,而且证明是合用的。在台湾用得非常好,是把台湾引导向民主化,一直到民主化后。我们看到台湾的政治民主已经相当成熟,证明这部宪法对于中国没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其他的如全盘西化的想法,或者是联邦制的想法,会引起很大的争议,但这部宪法不会有这方面的争议。如果将来中国大陆也用同样一部宪法的话,当然中国大陆也回归到国号叫中华民国,那么就很容易造成两岸的趋同,以后的很多事情就比较好商量,两岸的和平就比较容易实现。所以我们一直要在各个圈层推动‘46宪法’的认知,让未来中国的民主化,中共突然有一天崩裂的时候,风起云涌,各方势力最后要坐到谈判桌上,来讨论未来中国的宪法,这个时候大家对‘46宪法’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中国民主化的震动就会小很多。”
著名法学家程干远、中国维权律师、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泰和、海外华人民国宪政学者任松林,也都在讨论会上发言。
(特约记者:CK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