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修正案》草案10月31日提交中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就侮辱国歌、国徽,或践踏国旗行为的刑事责任作了规定。惩罚措施包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政治权利等。
据中国官媒新华社10月31日的报道,《中国刑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国国旗、国徽的;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国国歌歌词、曲谱,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以其它方式侮辱国歌等,情节严重的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予以拘役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今年9月1日,由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10月1日,正式施行。
《国歌法》规定,国歌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演唱和播放;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中国刑法修正案》却把有关违法刑事徒刑增加到最多3年以下。
旅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认为,有关侮辱国歌、国旗罪的刑法,有点像过去中国封建时期的一些类似 “大不敬”之类的法律:
“实际上,这表达的就是一种与封建社会所谓‘大不敬’一样的东西。也就是说,对专制权力和暴君,你即使内心不满,也不能表达出来。否则就要遭受镇压。”
美联社10月31日的有关报道指出,中国人大决定审议中国刑事法中有关侮辱国歌、践踏国旗等行为的刑事责任,是紧接着习近平在最近结束的中共19大上连任总书记之后作出的。
自从习近平于2012年上任以来,中国当局就一直在为他树立一种爱国领导人的形象。而习近平政府的主要特点是日益强大的军队、更为大胆的外交政策、在海外咄咄逼人的经济扩张,以及国内急剧缩小的政治异议和批评空间。
旅美中国学者谢选俊就中国国歌表示,它是一个反现代化的国歌,为此被判近3年徒刑似乎不合理:
“中国国歌是日本入侵东三省后谱写的歌曲。其中有段词句说,‘用我们血肉造成新的长城’。日本是被美国的原子弹打败的,而中国几千万人的血肉也没能打败日本,因此我认为中国国歌是反现代化的。”
谢选俊对《中国刑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侮辱国歌、国旗可能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点评论说:
“有谁来决定什么是对国歌的侮辱呢?因为中国没有独立的司法,可能某个党委书记就能随便决定什么是侮辱国歌。也许,我刚才对中国国歌的批评就可以被判成是‘侮辱国歌’。”
美联社的报道说,中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在香港演奏时也曾成为政治热点,因为中国大陆近年来对香港日益增长的影响已在当地造成了政治紧张。在一次大陆和香港足球比赛上,香港球迷甚至在演奏中国国歌时发出嘘声,导致来自国际足联的处罚。
(记者:希望;责编:何平)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