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成立“升级版”反贪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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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检察院官员日前透露,中共中央已经批准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取代目前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将由一位副部长级官员负责,以打造具有中国检察特色的反腐败专门机构。

中国官方新华网11月3号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在采访时表示,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职能配置将更加科学,办案力量将进一步增加,领导班子将进一步配强。局长将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但他没有说明新反贪总局成立的具体时间,以及领导成员组成等细节。

中国目前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成立于1995年,负责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经济类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等。

邱学强表示,原有的反贪污贿赂总局为反腐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也暴露出来,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因此需要改革,设立新的机构。

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亚太事务负责人廖然就中国当前的反贪腐运动表示,对于中国大陆而言,是否成立新的反贪总局并不太重要,更重要的问题是,设立有关政府公布财政预算信息、官员申报财产等反腐败机制和有关立法:

“中国成立一个新的反贪腐局其实没有多大意义,因为这并不会为目前的反腐提供更多的推动力。而且,其独立性也不至于有多大,因为在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任何机构都不会真正独立。对反腐更有意义的其实是中国各级政府公布财政预算、政府公布财产等做法。”

新华网的报道说,中国这次建立新的反贪总局主要是为了:整合力量、优化职能,从有利于最高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有利于强化对下业务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指导,有利于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出发。因为当前中国官场中职务犯罪的发展演变趋势呈现出“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趋势,甚至在发改委这样的领域里也出现“塌方式腐败”。

然而,海外媒体的有关报道指出,中国大陆如此重要的国家反贪总局,只由一个“副部级官员挂帅”,出乎意料。海外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认为,中共成立一个新的反贪总局,对中共能不能有效反腐败意义不大:

“中国共产党再设立一个新的反贪局也没有用。其实,大概二十多年前中国成立过一个反贪局,但其第一把手就被曝光有腐败行为。我要问题中共,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出台一部阳光法呢?”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今年9月15日在中共党校的机关报《学习时报》上发表文章,批评一些人所谓的目前反腐存在“大老虎联手反扑”、“反腐节点到来”的风险这一说法。他强调,中国目前并不存在所谓“打老虎反扑”的风险,只存在不坚决彻底反腐的风险〞。

今年10月底举行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推进依法治国,提出要加快反腐的国家立法。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上任后,开展反腐运动已近两年,迄今被立案审查的最高级别官员是退休的中央 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但四中全会并没有如外界预期,将就周永康案作出党内决定。中国《法制晚报》的有关报道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11月1日在人大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周永康案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记者:希望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