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为中国猎狐行动海外逃犯投案自首的最后期限。中国官方公布,自首期限到期之前,中国警方从海外抓获逃犯总数为335人,其中有154人回国投案自首。有专家认为,中国从发达国家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仍面临难题。
今年七月份,中国公安部启动了“猎狐行动2014”追捕逃往海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北京的《新京报》日前报道,自猎狐行动开展以来,中国从海外总共抓获最少335人,其中自首人员154人,比例约为45%。11月24日至12月1日一周之内,就抓获了41名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人员。2008年至去年7月,中国公安部也曾部署境外抓捕的专项行动,从54个国家总共抓回730多人,而今年猎狐行动的4个月缉拿的嫌犯就占之前5年的近一半。
中国网络作者刘先生表示,中国警方猎狐行动主要有几种方法,包括:和所在国警方合作直接抓捕,和有引渡条约的国家进行引渡,劝返,以及通过有关人员其他刑事罪或违反当地移民法律,迫使所在国遣返或者遣送出境。
“抓回来的主要是东南亚国家,还有非洲国家,个别从日本和韩国抓回来。从发达国家抓回来的,主要是所谓劝返,就是开除条件,说清楚问题不追究或减轻处罚。另外还有就是通过他其他的刑事问题,比如假护照、假签证资料等等,让这些国家把他们遣送出境。”
在美国执业的律师高光俊表示,从美国归案的经济犯罪人员,主要以劝返为主。
“我自己就经历了一个中国贪官劝返的案子,从美国劝返回中国。从西方引渡回去的很少,主要是通过劝返这种方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外逃人数1.8万人,大部分是政府官员和国企工作人员,携款8000亿元。以此计算,今年猎狐行动抓捕的外逃贪官比例不到2%。
刘先生分析说,大部分犯罪数额较大的经济犯罪人员外逃目的地通常是发达国家,前期准备较充分,除了自己逃出境外,家人也通常一起前往。另一方面,贪官直接贪污挪用公款之外,许多人还涉及到巨额受贿,而这方面的定罪与外国法律衔接有较大问题。
目前,中国与约50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但却与大部分发达国家没有达成引渡协定。刘先生表示,这导致从发达国家引渡经济犯罪人员较为困难。
“引渡条约有些问题,因为西方国家也面临一些困难,比如涉及人权问题、可能受到刑讯逼供,或者涉及一些政治问题等等。即使是有引渡条约,也可能涉及很长时间的司法程序。”
美国的高律师表示,许多人可以通过政治迫害和其他人权问题申请美国的政治庇护,其涉及的法律程序可能很有很长时间。
“从西方国家引渡,必须有一些程序,第一是必须有引渡条约,第二一旦这个提出庇护,政府就不能抓起来送回去,要有很长时间的法律程序。”
国际间处理罪犯问题,除了引渡之外,还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高律师表示,一般刑事罪行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可以有效解决,经济问题因各国法律不同,处理起来相对困难得多。
中国的刘先生表示,以往中国坚持经济犯罪人员带到海外的赃款必须回归中国,这和国际惯例出入很大。去年底开始,中国做出了大幅度让步。
“按照西方国家惯例,经济犯罪人员带去的钱所在国是要分的。以前中国绝对不同意,因为这些都是国家资产。但去年中国做出让步,据说最高引渡国可以拿到百分之八十的赃款。也就是说中国可能拿不回什么钱,只要个面子,把人抓回来就行了。”
他解释说,外国政府、警方和其他司法部门处理逃犯,会发生巨额支出,因此在引渡条约中有赃款分享条款。据中国媒体估算,从海外直接抓捕一个逃犯,中国要花费最少20万元人民币。以此计算,今年中国猎狐行动直接抓获的170多人,耗资约3500万元人民币。
(记者:石山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