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及最高检察院周一在人大会议上进行工作报告。两高晒出了去年反腐“成绩单”, 引发民众热议。有批评指出,中国特色的反腐主要靠纪检而不是法院或检察院。也有人讽刺中国式反腐,一方面纪检通过反腐来捞政绩,另一面国家靠制度培养贪官。
“两会”会程已过半。周一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工作报告。
两高的报告都列出了去年的反腐成效。根据最高检的报告,去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最高法的报告则显示去年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
周强在会上强调,2014年将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曹建明则说,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
面对这份“成绩单”,网民“白纯的围脖”感叹:我们究竟应该为这么大的反腐力度叫好,还是应该为制造了这么多腐败分子的体制蒙羞?网民“张润春”质疑道:一边靠制度培养贪官,一边靠反腐捞政绩,这不就是自己为自己创造立功的机会吗?从不在制度上改革,是不是害怕失去了这么好的立功机会?
北京律师刘晓原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反腐主要是依靠纪检部门,无论两高作何表态,最终决定反腐力度或是反腐对象的是党的纪律部门而不是国家的专职司法部门。
“目前中国的反腐从我个人来看好像是靠纪检,特别对高官的反腐。法院也好,检察院也好,实际上他受制于纪检。如果党委(反腐)力度大,检察院和法院也许(反腐)力度会大一些。当然纪检反腐会存在一些问题,毕竟纪检不是一个法律机关,它是一个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在纪检反腐过程中也确实会存在一些扩大化的问题,因为它更多的是靠党的权力来反腐。”
而民众关注的司法改革也在最高法2014年的工作安排中。报告说,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认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和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等。
对此,深圳律师徐德军周一向本台表示:“我们希望的司法独立在现阶段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希望司法至少能做到中立,和地方政府脱钩。他这种改革说是在改,但是改革方案到底是什么,我们也都不知道。只是我们听说要把法院、检察院和地方政府剥离。如果把改革方案拿出来由专家全面讨论,这样好一些,但是改革方案现在是不透明的。”
此外,《人民公安报》周一的报道提到3月5日人大开幕,天安门处置一起突发事件。当日,两名警察获市局嘉奖,傅政华为他们颁发嘉奖证书。
这一语焉不详的消息立刻引发民众热议,人们纷纷在网上留言询问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但至周一晚,大量评论均被删除。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在人大开幕当天,天安门发生自焚事件,金水桥随即关闭出口。多维新闻网周一的报道说:因为事件上的高度重合性,故而官方此消息也被看作是对此前天安门自焚案的变相证实和通报。
(特约记者:扬帆 / 责编:林迪/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