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解释影响整个中国社会的婚恋观

去年8月份,中国婚姻法公布最新司法解释,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不再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法自去年8月13号起实施以来,对单身男女婚恋观和财产观的影响已经凸显。 最突出的就是房产证加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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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民政部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相关网络联合发布《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如果男方出钱购买房子,有39.3%的男性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而有40.6%的女性会主动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专家分析,新婚姻法的出台,让女性对婚姻缺乏安全感,为了自我保护,提出这样的要求在意料之中。另一方面,主动提出在房产证上增添姓名的女性,有很大一部分是出于“考验”男方的目的,从心理上,她们认为如果男方在房产证上不愿意添加自己的名字,就代表着没有把她当成一家人看待,婚姻缺乏信任感。同时,女性也因而被迫独立,对婚姻的态度更加现实,更多女性择偶时敢于把“条件”摆到明面上,“谈钱不伤感情”已经普遍。此外,有关调查数据还显示,新婚姻法出台后,近八成的女性认为男性月收入超过4000元甚至更多才适合谈恋爱,而之前仅有六成多女性对男性薪资有此要求。 要求男性月收入过万元大关的单身女性占调查总人数的近三成,而新婚姻法公布前仅为不到两成。 同时,68.3%的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才能结婚。

本期“妇幼论坛”节目就中国新婚姻法出台后所引起的房产证加名问题的纠结,以及对中国年轻人婚恋观和财产观的影响进行探讨。请听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