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一名女大学生起诉教育部在教科书中把同性恋列为精神障碍,北京一所法院已同意受理此案。这名学生是20岁的陈秋颜,来自广州中山大学的传媒专业。
据美国纽约时报中文网报道,2001年,中华精神科学会把同性恋和双性恋从其诊断手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疾病名单中删除。因为中国已在1997年将双方自愿的同性恋行为列为合法。
但广州中山大学女大学生陈秋颜说,去年她发现,高校图书馆的教材仍然把同性恋界定为疾病,这令她深感震惊。她看到一篇发表于2013年的心理学文章中写着:“性心理障碍类型有:恋童癖、恋兽癖、恋物癖和同性恋。”
当时,陈秋颜正在试图确定自己是否为女同性恋者。考虑到网上信息可能不太可靠,她找到了图书馆的学术资源。但她发现,书上的内容更是加剧了她的身份危机。
在陈秋颜看来,教材肯定有权威性,所以看过之后,她吓坏了,更不敢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了。
后来,陈秋颜借来五本心理学教材,全部都是2001年后出版的,而且全部把同性恋归为疾病。一些书中治疗的建议方案包括“厌恶疗法”,涉及使用电击或药物催吐。
这些书是由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该教材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经过咨询和有关团体的支持,陈秋颜认定书中内容有错。当她看到2014年的一项调查结果后,这种感觉加深了。该调查由总部设在广州的同性恋校园协会进行,发现中国在2001年后出版的提及同性恋的31本心理学教材中,有13本将同性恋列为疾病。
“以我亲身经验来说,这些教材肯定会让同性恋学生很不安,”她说。“后来我才了解到,这种教材给全国各地的同性恋者带来了伤害。”
就广州这名女大学生起诉教育部在教科书中把同性恋列为精神障碍,本台记者首先请教了广州康宁心理热线心理咨询师詹春云大夫,詹大夫说,作为专业心理医生,他没有听说中国相关的医学机构把同性恋和双性恋从疾病名单中删除一事,他说据他了解,现在国内的诊断标准还是维持原来的分类标准,认为同性恋是性变态的一种。他说,有些西方国家包括美国将其剔除,但他个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他认为,美国等国家将其剔除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美国是人权国家,只要不危害社会,你喜欢什么是你的自由,尊重不同的性取向,也认为是正常的;二是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同性恋的治疗效果非常差,几乎无法治疗。而既然无法治疗,那么就认可你。在詹大夫看来,这有逻辑上的问题。比如一个人得了抑郁症,想自杀,难道医生能尊重病人意愿,帮助你死得更快吗?这等于是把人权的概念引进医学里来,这是个误区。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误区,詹大夫说,是网上流传的信息有问题。比如,有人说同性恋是先天的,其实是错误的。他说,有些同性恋是染色体畸形,而更多的其实是心理问题,即可以通过诱导来建立同性恋这种模型。
詹大夫说,他们接触过很多同性恋患者,治疗效果非常好,主要是使用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学说和行为矫正疗法来治疗。
詹春云大夫认为,其实没有必要去争论同性恋是不是病,如果一个人有这种性取向,只要不危害社会,你尊重和理解他也没有问题。如果有人想治疗和改变,医生也可以帮助他改变,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吗?所以,詹大夫说,性取向是个人选择,应当得到尊重,如果想治疗,那也可以治疗。你不能说,我不想治疗,也不让别人治疗,这是违反人权的,重要的是要把人权和医学两者分开。正如对感冒,肺结核,艾滋病人都要尊重,他有选择治疗与不治疗的权利,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尊重他这个人与他的病本身,两者之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陈秋颜这次起诉教育部,要求教育部披露是如何批准这种教材发行的。之前她和同伴几次尝试让这些教材被收回,但都未成功。
譬如今年3月份,陈秋颜和其他10名学生曾联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发出举报信。她和其他4名学生还前往广东省教育厅门前抗议。陈秋颜表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让她直接向教育部投诉。省教育厅让她找出版社,而出版社则回应称,教材是根据国家标准编写的,教材内容并无错误。
今年5月初,陈秋颜试图起诉该出版社,要求撤销这些书籍,但广州的一家法院拒绝立案,称“出版社的出版行为跟她没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她提出上诉后再次遭到驳回。
今年5月14号,陈秋颜给教育部递交信件,要求教育部公开批准此类教材的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教育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15个工作日后,教育部没有给予答复。因此陈秋颜将教育部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8月份作出受理该案的决定。
陈秋颜的律师表示,该案会在多个层面上产生影响,将推动政府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教材进行适当监督,而且还会引起对同性恋遭到歧视的讨论。
北京正海律师事务所的程海律师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这一案例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问题,第二是如何对待同性恋的问题。他说,高中,大学教材都是由教育部来审定,所以教育部有义务来公开其程序内容,变成一种政府行为。在其它比较有民主和法制的国家,教材都由学校自己定,不违反法律就可以。教育部没有在法定时间内公开程序,显然违法。这就意味着公民通过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这是好事。法院应当支持公民的要求,责定教育部公开教材审定程序。
美国纽约执业律师项晓吉在接受本台采访时对此有同感,认为政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回复这位女大学生。
河北自由撰稿人,独立评论人士朱欣欣也就此谈了他的看法,他说,教育部按规定应当给这位女大学生回复。这位女大学生可以投诉教育部不回复,但如果要求教育部删除教科书中的论述,等于是她想借助权力来达到她个人的目的,是滥用了自己的个人权利。因为这涉及到他人对同性恋的看法和界定,她想通过法律或行政权力,要求别人改变对同性恋者的看法,没有看到黑白之间有很广的领域是个人选择的一个范围,不需要法律的界定。教科书的界定属于专家的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
美国纽约执业律师项晓吉说,目前在中国,同性恋问题是相当敏感的问题。过去中国政府把同性恋行为视为一种流氓行为。随着时代变迁,就将其改为是有病,属于精神心理障碍一类。以往同性恋也曾被认为是受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是一种堕落腐败,是追求一种病态的时髦,总而言之,对同性恋群体采取不尊重和抹黑的态度。
河北自由撰稿人,独立评论人士朱欣欣说,近30年来,中国的同性恋问题从人们和官方都在回避的话题,逐步地浮到水面上来。朱欣欣说,如果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的拥护者们试图要求法律承认他们行为的合法化,那是让法律承担了过多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应当是消极和沉默的,不是主动地参与到社会的道德和伦理的讨论当中去,而应当交给宗教部门,教育部门,或者民间组织负责解决。
美国纽约执业律师项晓吉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说,这个女大学生的案例很有意思,提出的问题有极大挑战性,这涉及到原告是否有初诉权的问题,同时也表明,中国有很多年轻学生对权利意识越来越清晰和敏感,对一些边缘问题提出挑战,是个值得关注和追踪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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