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抗议不准带电脑 郭飞雄案“庭前会”未开


2014.08.04
guofeixiong.jpg 图片:维权人士郭飞雄。(资料图片)

*杨茂平:原定8月1日举行的郭飞雄案“庭前会”未举行*

去年8月8日被拘捕的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两次退查后于今年6月20日起诉到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7月25日,郭飞雄家人得到消息,法院已告知郭飞雄委托的律师,定于8月1日召开“庭前会”。

8月1日,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说,“庭前会”没有如期举行。

*杨茂平:法院无法律依据不让律师带电脑入庭,律师抗议,不参加这种“庭前会”*

杨茂平谈她了解到的情况:“律师去参加‘庭前会’,带着自己的电脑去法庭,法庭不让律师带电脑进去。结果律师抗议,说‘你们拿法律依据来,不让我带电脑进去’,结果他们没有法律依据。律师说‘没有法律依据,又不让我带电脑进去,我们就不参加这种庭前会’。

离开法院以后,法院又发信息给葛文秀律师说‘你这样抗议,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是葛文秀律师在网上发出来的。后来又发了一段,说‘庭前会’没开成以后,广州的那些国保就威胁陈光武律师和他的秘书,要他们迅速离开广州,他们就离开广州了。”

*葛文秀:拿不出法律依据不准律师带电脑入庭,是对律师人格侮辱,还威胁跟踪律师*

随后,今天前去天河区法院准备参加庭前会的郭飞雄案同案人孙德胜委托的律师葛文秀先生在网络上发言说:“郭飞雄,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今天上午庭前会议法庭不准我们带电脑入庭,让他拿法律依据拿不出,我和陈光武律师抗议,这是对律师人格侮辱,遂拒绝出庭。法庭随后发信息给我,威胁我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还是法官吗?——另据消息,陈光武律师和助手出天河区法院后,受到广州国保威胁与跟踪,不准他们在广州停留!被迫离开广州!”  

*张雪忠:如果对别案律师无此要求,是否自证广州市司法机关对郭飞雄的政治迫害?*


郭飞雄委托的另一位律师张雪忠因另案开庭,今天没能前往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他在网络上就这一事件发言说:“请问广州市天河人民法院:1、你们不准辩护律师带电脑参加庭前会议,法律依据何在?2、你们在别的案件中,是否也要求辩护律师只能使用法院提供的电脑?3、如果不是,你们对郭飞雄案特殊对待,是不是要自证广州市司法机关对郭飞雄的政治迫害?”  

*郭飞雄简况*

今年48岁的郭飞雄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是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经参与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等活动。郭飞雄曾多次被警方关押、殴打,他也曾几度绝食抗争,最长达五十多天。郭飞雄与其他十三位维权法律工作者一起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

郭飞雄曾于2006年9月被拘捕,此案也是因证据不足两度“退查”。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时自述,在被秘密押送沈阳期间,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生殖器的酷刑逼供,因不堪侮辱与酷刑,曾撞向玻璃自杀未遂。

2007年11月郭飞雄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此案涉及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而之前几年此事已经处理过,并且已罚没十万元人民币。2001年9月13日郭飞雄五年刑满出狱。    

*杨茂平:我比较气愤,觉得法院此举是在非法陷害郭飞雄的路上进了一步*

今年8月1日,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得知“庭前会”在原定日期没有召开。

杨茂平说:“今天,对这件事情,我是比较气愤的。我每天在重复呼吁,在网上呼吁大家关注杨茂东的案件。我觉得,今天天河区法院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让律师带电脑参加‘庭前会’是在非法陷害郭飞雄的路上进了一步。

我就(在网上)写了:‘法官们!请你们保持自己作人的良知,遵守职业道德,公正执法,不要再为虎作伥,陷害无辜,如果继续这样执迷不悟。在一个非法的环境当中,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这样做非法事情的法官,他们在非法的环境当中也会是受害者。”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主持人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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