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案开庭宣判临时加罪判六年 律师指是司法史荒唐丑闻


2015.11.30
gfx622.jpg 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资料图片)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5,11,27-28)

*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和刘远东在被羁押两年多以后案件在广州开庭宣判*
在前面节目中追踪报道了有关中国维权人士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的情况。
11月23日律师收到通知,郭飞雄、孙德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27日上午九点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开庭。刘远东同一涉嫌罪名的案件也将在同一天、同一法院的另一间法庭开庭。案件涉及当事人参与声援《南方周末》和“八城快闪”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要求中国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三位当事人都已经被羁押两年多,其中刘远东已被羁押两年零九个月。

*郭飞雄、孙德胜的律师和家人按法院通知时间到达,半小时后仍未能进入法庭*
北京时间11月27日上午九点半,我打通了郭飞雄的律师张磊先生的电话。
张磊:“现在还没有开庭。”

主持人:“为什么?不是九点钟吗?”
张磊:“对,通知九点钟,我们九点钟到了,法庭目前还没让我们进法庭。”

主持人:“您问了什么原因吗?”
张磊:“他没有说什么原因。”

主持人:“现在在那儿等的都有什么人?”
张磊:“有一批身份不明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手里拿着《旁听证》。还有孙德胜的哥哥孙金喜和杨茂东的哥哥杨茂全。
我看到另外一个法庭可能已经宣判完了。刘远东案件。”

*刘正清:刘远东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三年,案涉声援《南方周末》*
我拨通了刘远东的律师刘正清的电话。
主持人:“请问一下宣判的结果?”
刘正清:“刘远东被判三年,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事由就是声援《南方周末》。”

主持人:“他家人有没有到场?”
刘正清:“到场了,只有他太太和他妈妈。”

主持人:“您怎么样看这个判决?”
刘正清:“这个是莫须有的嘛。”

*李金星:检察机关指控一个罪名,法院却要判两个罪名, 是司法审判史上丑陋荒唐先例*
过了大约半小时之后,我打通了郭飞雄的另一位律师李金星的电话。         
李金星:“还没有宣判。刚才法庭做了一个法庭调查,原来公诉机关指控的是一个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法庭认为经他们审理,不仅是一个罪,而且还包括一个‘寻衅滋事罪’,然后让我们就‘寻衅滋事罪’再发表辩论意见。我们对法庭进行了强烈的抗议,等待一会儿宣判。
现在法院认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构成,而且还构成第二个罪 ——‘寻衅滋事罪’,这创造了世界司法审判史上丑陋、荒唐的先例。我们认为本案是一种赤裸裸的政治报复、政治构陷案件、政治案件、人权迫害案件。
单从程序法上来讲,检察机关指控了一个罪名,但是人民法院却要判两个罪名,只是为了多判他几年刑寻找一个理由而已,我觉得这是一种枉法的裁判。”

*张磊:经强烈抗议无效,我们试发表意见。稍一说话,就被打断终止,*
宣判结束后,律师走出法院,我拨通了郭飞雄的律师张磊的电话,向他询问开庭宣判情况。   
张磊:“通知我们九点钟到,但是我们一直在等,等到九点五十,法官把我们四位辩护律师叫进法庭,声称经过法庭审理事实清楚,但是《起诉书》所指控的‘八城快闪’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和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行为他说涉嫌构成‘寻衅滋事’,想听取我们的辩护意见,我们坚决反对法院肆意增加罪名的做法。
我们要求他回避,他直接驳回,不准我们提。我们要求准备辩护时间,他也不给我们辩护时间。我们要求重新开庭审理,并且和公诉人辩论,法院全不理睬。然后强令要求我们发表意见,并且说不发表意见,他就终止我们发言然后就完了。
我们经过强烈的抗议无效以后,也就试着发表一些意见。但是我们稍微一说话,他就打断,如果继续发言他就终止我们的发言。十分钟不到,他就声称已听取我们的意见了,然后就让我们等候开庭。”

*张磊:杨茂东要求验伤,法庭不予理会;律师说不能伤害杨茂东身体,法庭置之不理*
张磊:“大概等了十几分钟,他就又通知开庭,把杨茂东、孙德胜带进来。
杨茂东进法庭以后就要求验伤,说来的路上和刚才他的手被法警弄得非常严重的伤,法庭都没搭理他。杨茂东就要求要验伤,并且说自己在法庭上不会乱动,法警没有必要这么采取暴力的方式对待他,并且把他的手弄伤了,要求验伤。法庭根本不予理会。我们辩护律师也要求保障杨茂东的基本人权,不能在法庭上伤害他的身体,但是法庭都置之不理。”

*张磊:审判长表现非常残暴专横,宣判杨茂东两罪总刑八年合并执行六年,将杨拖出*
张磊:“审判长今天表现的非常残暴和专横。然后就直接宣读判决——以两个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四年,‘寻衅滋事罪’判四年,两个加起来总刑期八年,合并执行六年。孙德胜被以‘寻衅滋事罪’一个罪名判刑两年半。
判完以后他们二人当庭表示要上诉。杨茂东还准备说更多的意见,认为判决是对杨茂东作为一个民主人士的赤裸裸的迫害,他话还没说完就让法警给他拖出去了。”


*张磊:进出法院看到几百法警便衣,把外使馆人员和记者、围观公民封堵在两百米外*
主持人:“现在都已经离开法庭了吗?”

张磊:“我们离开法庭了。包括我们进法院和出法院(看到)大批……可能有好几百法警,包括各种便衣、秘密警察很多。我们也看到一些外国使馆的外国人朋友,也有新闻媒体外媒的记者,但他们都没有进入法庭。我们还看到其他一些公民朋友前来围观,看到了唐荆陵的太太汪艳芳,以及其他一些公民朋友他们一直等在法庭外面,距离法院可能有两百米。法院进门那条路(被当局)全部封住了。”

*张磊:我认为这是人类司法史上巨大丑闻,你法院是公诉人还是法院?*
主持人:“今天您想说的还有吗?”
张磊:“我认为这是人类司法审判史上非常非常黑暗的一天,在公诉人根本就没有起诉这个罪名的情况下,法院直接给被告人增加了一个罪名,并且增加了判刑,这个我认为是人类司法史上一个巨大的丑闻,他们完全是在玩弄法律、亵渎法律。我不想谈那个被他们肆意充当破坏工具的一个法条,是被他们恶意玩弄和利用的一个恶法的法条。公诉人起诉罪名起诉出来以后,你法院可以来直接帮公诉人认定,你法院是公诉人还是法院?
因为他当庭表示要上诉,我们会继续为他辩护。”

主持人:“您看郭飞雄和孙德胜他们的健康状况……他么这麽长时间都没有放风和照射阳光……”
张磊:“状态非常差。”

*陈进学:《判决书》写好了“听取”意见有什么作用?郭飞雄和孙德胜当庭表示上诉*

孙德胜的律师陈进学接受我的采访。
陈进学:“我认为他这个完全是蔑视法律,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程序也给他毁掉了。因为判决前听取双方的意见还不让我们说完,老是打断我们说话。他老说‘辩护律师,我决定终止你的发言’。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只有十几分钟时间都不让我们把话说完。然后马上……《判决书》都写好了,那这个叫什么‘判决前听取双方的意见’呢?你这《判决书》都写好了,你还‘听取’这个意见有什么作用啊?十五分钟之后我们就拿到《判决书》了呀。(二人)都当庭表示要上诉。

*陈进学:郭飞雄、孙德胜两年多没放风,孙德胜因监室夜夜不关灯,影响睡眠和健康*
郭飞雄在庭上说他的手被拧,扭伤了,法警大力的去把他的手拽住。他就一直说他不会有什么暴力行为的,但是法警还是把他的手使劲的往后扭,反扭双手。”

主持人:“您看他看上去健康状况怎么样?”
陈进学:“脸色比较苍白。”

主持人:“孙德胜是不是也一直没有放风?”
陈进学:“对,都没有放风。”

主持人:“孙德胜的健康状况怎么样?”
陈进学:“他的健康状况也不是很好。因为他(睡觉)怕光,睡眠不是很好。因为在看守所监室里面一直是有光的,灯是不灭的。”

*陈进学:要帮孙德胜上诉。这完全是视法律为儿戏、很让人震惊的判决*
主持人:“律师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陈进学:“律师就要帮他上诉啊。要紧的就是认为他们完全是视法律为儿戏,这是一个很让人震惊的判决,就是在判决前十分钟通知你说罪名变更了,不让你发言完。这个太让人……我们特别震惊、特别愤怒。这个简直是……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

*杨茂平:警察无耻故意弄伤杨茂东的手。无耻恶劣的判决,我要上诉,这太不公平*
郭飞雄的姐姐、现在在中国湖北的杨茂平医生听到他弟弟杨茂全,也就是郭飞雄的哥哥旁听了开庭宣判后转述的情况。
杨茂平:“是我弟弟跟我说的,我觉得他们非常无耻,我没想到他们会这麽恶劣,又加了‘寻衅滋事罪’判了六年。杨茂东在那儿叫他手疼,警察在他两边押着,故意弄伤了杨茂东的手,这样非常无耻的行为。我们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呼天无助。无论杨茂东他要不要,我要上诉的,因为这太不公平了。”

*郭飞雄和郭案简况*
郭飞雄今年49岁,他是作家、法律工作者。曾经参与2005年广东太石村维权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等活动,多次被警方关押、殴打、酷刑,他也曾几度绝食抗争,最长达五十多天。
2006年9月他被拘捕,2007年11月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四万元人民币。 此案涉及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2011年9月13日郭飞雄五年刑满出狱。
2013年8月8日又被抓捕。2014年11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近18个小时后休庭,法官说“择日宣判”,至今三度延期,直到一年后的11月27日才宣判。今年9月11日总部设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的人权组织“前线卫士”将“2015年人权卫士奖”颁给郭飞雄。

*张青:临时加罪不给证据和辩护时间匆匆宣判六年,家人很难过、好气愤*
郭飞雄的太太、在美国的张青得知开庭宣判情况后接受了我的采访。
张青:“在宣判的当天临时十几分钟时间给他加了个罪名‘寻衅滋事’,为这个罪名又多加了两年,总共判刑六年。这样是非常违法的一种方式。法官连公诉人都没有提出的罪名,连证据都不给你,而且根本不给郭飞雄和他的律师辩护的权利和时间,然后就直接宣判,而且已经把宣判的纸都准备好了。这是非常恶劣的做法,我们家人听到觉得很难过、好气愤。”

*张青:望上诉过程让外界了解中国政府已堕落到什么程度、郭飞雄等人奋斗的意义*
张青:“我们当然是要上诉,不管结果会是怎么样,我们把这个程序走下去,当成展现这个案件细节的一个机会,一个说话的机会。所以现在我是非常支持,上诉是肯定的、必然的、必须做的事情。
我们也希望在这个上诉的过程中,在整个案件的过程中,让外界更多的了解中国政府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了,已经非法到什么程度了。让中国人……或者世界其它地方关心中国状况的人知道,像郭飞雄这种舍弃自己的利益为了把中国变得好一点,是非常非常有必要的。司法机构都已经腐败成这个样子了,所以他们的奋斗是非常有意义的。这也就是他奋斗给其他的中国人带来一点希望的可能。”

*张青:上次酷刑制造五年冤案,现法官临时加罪多判,关押条件恶劣也要坚持上诉*
张青:“我知道因为关押条件非常恶劣,已经两年零四个月时间一直关押在这种(平均)接近一个平方米的地方,长期不见太阳,对他身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现在张磊律师和李金星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看得到他身体的变化,交谈的过程中也知道他的记忆力、表达能力都有一些损伤。这些都是我们非常担心的。
而且非常恶劣的就是中国政府故意以这种慢性的、拖延的方式拖得你在那里简直让你身体都受不了。我记得他第一次……上次(被判)五年的时候,他就是因为在看守所里面环境太恶劣,他实在是不能坚持下去。上次的五年判刑的时候是没有上诉,直接到监狱里去的。而且他还对外界说,放弃上诉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在看守所里身体严重受到损伤,不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所以放弃了上诉权利。
但是这一次的时候,我们知道身体受到了很大损伤,但现在需要上诉。当然上次也是非常恶劣,纯粹是用下流酷刑制造的一个冤案。这次法官甚至就不用有原告了,他自己就加一个罪名,从四年加到六年,非常恶劣,所以这种情况下,不管关押条件有多么差,还是要坚持上诉。”

*张青:望国际社会、媒体、组织更多关注中国人权状况,中国司法状态已非常恶劣*
张青:“第二个就是飞雄在里边每次从看守所到法院,开什么‘庭前会’,加上审判、宣判的时候他们都是给他戴‘黑头套’、脚镣、手铐卡到肉里面去了。律师说了,郭飞雄去到法院庭里面,第一件事就要求验伤。他说,就在来的过程中,包括在法庭当庭那个时间里,法警都在故意折磨他。把他的手和脚都有几处弄破了。这种故意的伤害非常坏,连在法庭上都干这种事情,真的是非常无耻。这个状况我们作为家人是非常的担忧,而且这背后的意图是太恶劣了,我们真是深深的感受到这种中国政府肆无忌惮的发泄它的仇恨在郭飞雄身上。      
看到了这些消息,我当然是非常难过了。这下又给他关……他是纯粹无罪,无罪的人被关押十一年时间。上次的时候也是没有任何证据,用酷刑就制造了五年冤案。这次又是这种状态,我们非常担忧。
中国的司法状态已经非常恶劣。我真的希望国际媒体、国际社会、国际组织能够更多的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这已经倒退到很糟糕的境地。
当然作为家人,我们也一定会想办法来抗争,这个已经是不能接受的事情。必须抗争。”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添加评论

您可以通过填写以下表单发表评论,使用纯文本格式。 评论将被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