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案与周永康案的异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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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初周永康被宣布“接受调查”的时间2014年7月底,同年12月6日新华社奉命对外公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已于12月5日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完成了对周永康案的“审议”之后过了整整半个月,习近平和他的政治局即决定审查令计划。新华社奉命对外公布的消息中说:“根据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公安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对令计划立案审查。

通告中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令计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敛财牟利负有重要责任。调查中还发现令计划其他涉嫌犯罪线索。令计划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新华社在同一天奉命公告: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去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对令计划立案审查的决定的依据是“根据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公安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

这里的意思无疑应该是在“查办”其他个人或者犯罪团伙的过程中发现了令计划违纪、违法的“线索”。而从时间顺序上看,应该是在查办周永康案的过程中“发现的线索”。

早在周永康被宣布“双开”之后不久,笔者在内地的记者朋友即透露过周永康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不但积极动员家人退赃,本人还主动交待了一些“中央没有掌握的”本人和他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其中之一就是把和令计划之间的政治交易内容供了出来。

令计划被宣布“双开”、逮捕之后没有几天,中共中央组织部就特别发出一则通知: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中,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知》强调,要深入剖析反面典型严重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针对这些反面典型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从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上、从党性原则上、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上、从道德品行上剖析根源,弄清实质。

中共官方的文件中把薄熙来、周永康和令计划说成了一会事,但事实上薄熙来的案子无论从政治角度还是经济角度都比周永康和令计划的案子简单得多。至于令计划案与周永康案的异同,中国新闻网上转载的一则凤凰网上的博客文章分析得较为到位。

该文中说:新华社的通稿中,较为详细地提及了令计划所涉嫌的犯罪。这是自2014年12月22日令计划被宣布接受调查以来,官方第一次公开说明令计划涉嫌犯罪。当时,官方指出,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从被查到被双开,令计划案历时近7个月。比周永康案的历时要长。

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开展核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周永康立案审查。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从被查到被开除党籍,周永康案历时近3个多月。

然而,时间并不是衡量令计划案与周永康案迥异的线索。实际上,从目前已有的信息来看,令计划有三大问题与周永康相比,有本质的不同,而且似乎性质更加严重。

第一个问题是,令计划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此前周永康被开除党籍的官方通稿中,指周永康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这两者的本质不同在哪儿呢?令计划的问题严重在这几个地方:违法违纪获取、大量、核心机密。这就是说,令计划是主观上有计划、有预谋地通过违法违纪手段,获得了国家大量的而且是核心的机密。这些机密,既有只有到他这样得级别才能经手的机密,也可能有未经他手的他也获取了。令计划为什么要获取国家这么多机密?目前尚未提及其泄露,那么他当时持有这些事关国家安危的核心机密想要干什么?

周永康主要是泄露国家机密,但未提及主观上的有预谋,有可能是其经手的文件,才被其泄露,同时也有可能不是核心机密。因此,周永康泄密的行为,可能远不如令计划攫取核心机密的危害大。

第二个问题是,周永康及其家人的违法犯罪,包括主要的犯罪人员,都在国内。而随着中央的部署,很快就调查个水落石出,并陆续将一干人等,捉拿归案。周永康家族虽然犯罪性质严重,影响广泛,但是难度不像令计划那么大。令计划家族的犯罪成员中,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令计划的弟弟令完成,令计划的养子令狐剑,曾因提前潜逃国外,下落不明。此二人在外,对令计划案的调查取证有不利影响。这种能逃一时逃一时消极抵抗,在某种程度上,有不悔罪、不认罪的嫌疑,所以性质比周永康似乎更恶劣。

第三个问题是,第一次对重要犯罪嫌疑人,使用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一词。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使用了一个词引发外界关注:“政治规矩”。他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1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政治规矩剑指一些腐败分子大搞小圈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也剑指令计划的“西山会”,同时强调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而不是由某些腐败分子背地里私下自搞一套。

早前,“非组织政治活动”,则剑指周永康、薄熙来等人的超越组织程序和监督的试图获取权力、影响公众政治态度的小团体行动。令计划不讲政治规矩,威胁的是中央的统一领导,周永康、薄熙来搞非组织政治活动,威胁的是组织程序和监督,以及影响公众的政治态度。对国家的危害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打个比方,令计划走的像是直线,周永康、薄熙来走得像是曲线。

通稿中,令计划的妻子谷丽萍被提及:令计划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这说明谷丽萍涉嫌获取不当利益。而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得通稿中,指周永康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未提及周永康妻子贾晓烨或者是前任王淑华。周永康的判决书中,则提及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等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同时有贾晓晔作证的录像。管不好老婆家人,女人多,又似乎是这两位重量级政治人物的共同毛病和相同点。

依笔者之见,从中共政权自身的角度对比令、周两人的犯罪内容,令计划只是害党,而周永康则是既害党又害国。所以如果说令计划罪案要比周永康案来得严重,也要看从哪个角度说。另外,既然在党纪和政纪处理的通报中已经特别点出了令计划妻子,就已经证明未来的谷丽萍肯定没有贾晓晔那样幸运,不但会被司法处理,而且肯定会被判得很重,与令计划同样领刑无期徒刑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说令计划未来的下场不是没有可能会和薄熙来、周永康一样,无期徒刑而已,笔者将在本专栏的下篇文章里继续讨论。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