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習近平在視察江蘇農村時,提出了"四個全面"的口號,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在春節之後第一個工作日,執政黨黨刊《人民日報》,便推出一系列評論員文章來闡釋"四個全面",並將之吹捧為"執政黨治國理政方略與時俱進的新創造、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踐相結合的新飛躍"。
與兩年多來中國執政黨不斷重複的"中國夢"相比,黨內秀才為習近平拼湊出來的"四個全面"的提法,顯然要更接近於共產黨的規範政治語境。按照中國官方的解釋,"四個全面"的提出,使得"黨和國家各項工作關鍵環節、重點領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內在邏輯更加嚴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總體框架更加完整"。
可以想像,在下一次修改新黨章的時候,"協調推進四個全面的治國理念"會作為習近平的理論貢獻,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的"三個代表"和胡錦濤的"科學發展觀"等一道,正式被安放進中國共產黨的"神龕",供所有的官員們頂禮膜拜。執政兩年,習近平終於開始在執政黨的所謂理論發展道路上,刻下了自己的印記。
說實話,習近平的"四個全面"不過是治國理政的四個方面。這個提法的本身並沒有特定的具體政策含義,哪一個執政黨都可套用。"建設小康"是一個目標口號,鄧小平以後,歷屆領導人一直沿用這個口號。"全面改革"、"依法治國"、"從嚴治黨"等,也歷來作為達成小康社會目標的保障。與以往不同的是,習近平加上了"全面"二字。但是,這兩個字的政策宣示也並不清晰。
例如,對於全面改革,中國社會向來沒有統一的理解。除了那些毛澤東時代的遺老遺少們,希望回到經濟全面國有和政治中央集權的僵死制度之外,社會上對所謂的"改革"至少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解釋。一種是當權派的解釋,那就是在堅持黨的領導和公有制為主的前提下,盡量利用市場的力量,使得中國能夠克服經濟增長速度下滑的困境,延續現有的社會政治、經濟利益格局。
另一種解釋,則是以政治體制改革為先導的全面改革,尤其要認同和接受全人類文明發展的普世價值,通過民主和法治來限制官員權力、消除社會不公,讓絕大多數的中國人從發展中受益。無論是實質還是形式,這後一種改革觀都要比前一種的改革觀深刻全面得多,但是它確被官方視為"邪門歪道"。可見,單是從一個"全面改革"的空洞概念,根本無法定義清晰的改革路線。
至於對所謂的"依法治國"更是分歧顯著。政府要求的依法治國,其實並非現代社會的"法治"觀,而是在帝王時代都能為某些君主們接受的"法制"觀。法治的精髓是將任何政黨、任何統治者的至高無上地位鏟除掉,具體落實在中國,就是要廢除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絕對不變的領導地位;而"法制"不過是當局立法、釋法,小民遵法、聽命。"依法治國"究竟應該遵循哪一種路線?
提不出清晰明確的治國理念大致有兩個原因。一是執政者的不真誠。他們想做的事情不敢明說,而對老百姓們需要的他們又不願意做。於是,便模糊其辭來掩蓋不真誠。第二個原因是當今統治者眼界不開闊。他們不懂得、也不願意接受人類政治文明的成果,只會在那些祖宗留下的陳腐的意識形態和政治觀點上修修補補,落得個越修補越含糊,在政策宣示的清晰度上,一代不如一代。(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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