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評論】中國:政府和市場的較量


2015.07.31

根據《財經網》轉摘的一篇報道,一位投資者告訴記者,他僅僅因為拋出一只股票,便接到證監會打來的查詢電話,以了解他是否“惡意拋售”。非常明顯,中國政府為了維護其心目中的股市“正常行情”,已經不惜對從事投資的個人和企業進行直接干預甚至恫嚇。一些媒體更是鼓勵一種輿論,將買賣股票提到是否愛國的高度,稱在股市下跌期間賣出股票的人為“賣國賊”。

上述發生在中國股市的真實故事顯示,政府在最新一輪股市波動中正在高調地行使行政權力和政治手段。中國股市在兩周內從五千一百多點跌到三千六百多點,跌幅達百分之三十。政府公開出手救市,在與市場較勁一個月之後,至今仍然未見勝負,今天的上海指數仍然在這個期間的最低點徘徊。“屢戰屢敗”這句話最好地概括了中國政府最近一個多月在股市的表現。

官方媒體普遍強調市場行為的非理性。他們說,股票影響到金融市場,進而影響到經濟的基本面,因此政府的干預是合理而且必須的。擁護救市行動的人還廣泛引用美國政府在金融危機期間出手挽救瀕於破產的大銀行,從而穩定國民經濟的案例。言外之意在於,既然資本主義的美國政府能夠干預市場,社會主義的中國就更應該這樣做了!

政府權力與市場力量的交織的確不是中國特有的現像,完全不受政府干預的市場只是在經濟學理論教科書的抽像模型中存在,即使最主張自由經濟的經濟學家們也不會奢望它在現實中再現。

但是,政府權力和市場力量的邊界卻是區別不同政治和經濟體制的重要的因素:政府通過法律來對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進行規範,市場參與者有權利參與法律的制定,這是市場經濟的特性;而政府通過壟斷立法權或者直接以行政權來主導市場則是非市場經濟的特徵。

真正的市場經濟通常有法律來約束政府的權力,更有法律來保障市場行為主體的權益。在這種環境下,政府可以通過法定的預算來參與市場交易,從而影響市場的供求關系和其他市場參與者的市場預期,最後達到調整市場的目的。與此同時,企業和個人只要沒有違法,政府便不能剝奪他們在市場從事交易的權利,更不能夠主觀地判定交易者的“善意”和“惡意”,並以此進行處罰。

在中國,政府的行為少有法律約束,例如,它居然可以命令大型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停止賣出股票,也可以隨意定義賣出股票的企業和個人為惡意炒作,並且派出執法人員進行干預。這些都是凌駕於市場和法律之上的非法行為,是赤裸裸的運用權力壓制市場、剝奪市場主體正當權益的專制主義做法。尤其令人感到恐懼的是,居然沒有一個投資者敢於通過法律挑戰中國政府的違法行為。

僅僅從股票市場的層面看,這一輪中國政府的救市結果還有許多的未知數,因為中國政府控制著眾多的社會資源,假如它不計成本地蠻干,應該能夠達到短期的目的。問題在於,用於救市的公眾資金如何安全退出,市場屆時作出何種反應,政府隨時干預的可能性將如何影響未來股票市場行為,等等,對這些巨大的未知數,政府完全沒有周全的考慮。

從制度層面看,政府干預股市的結果則將更加詭異。不受法律制約的政府權力已經給了市場和市場主體致命一擊,它已經摧毀了市場規範,導致過去三十年步履艱難的市場建設倒退了一大步。從政治上看,中國政府對股市的干預正在進一步幫助富人從中產階級手中掠奪財富,進一步疏離與中產階級的關系。這種政治後果將被證明有著中國政府無法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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