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評論】言論入罪 “一國兩制”一命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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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來,北京不停對"港獨"分子喊打喊殺,香港特區政府當然亦步亦趨緊密配合,由立法會選舉到全港學校,雷厲風行,不惜以言入罪,以消除"港獨"言論。

特區政府的驚世舉動,就是毫不避忌,承襲中國大陸當局封殺言論的手法,以形成香港的"新常態"。但這種"新常態"代表什麼,只須細看一下北京近期如何對付維權人士,便不難明白以言入罪的無理無稽和無法無天。

八月初,大陸當局審訊四名維權人士時,大都指他們罪犯顛覆國家或者煽動顛覆國家。例如維權律師周世鋒被判顛覆國家罪成,而他的罪行包括叫人貼大字報表達訴求、聚餐聊天討論中國如何和平演變、把辦案情況貼上微博、網上議論時事、接受國外媒體訪問等。其實這些所謂犯禁活動,大多指涉及意見表達和交流,根本完全與暴力無關,怎樣高攀得上顛覆國家這類嚴重罪行呢?

由此可見,中國官方的指控和判罪,不是無中生有,也是小事誇大,無限上綱,把言論看成行動,把批評看作顛覆,因此批評政府言論,即使限於網上流播,在官方眼中,卻可幻化成顛覆政治現實的暴力行動,因此必須嚴刑峻法,把周世鋒重判七年徒刑。

另一位因顛覆國家罪被重判七年半的是基督教會長老胡石根。他主張和平改變中國,以合法的途徑,如上訪、法律維權等等活動,推動社會轉變,卻被指控煽動民眾對抗政權,甚至以宗教活動散播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以敏感事件推動和平轉型的理念。不過,由始至終,檢控機構從沒有指胡石根的活動涉及暴力。

但沒有暴力,怎樣顛覆國家呢?若說沒有暴力也可以顛覆國家,那又是怎麼樣的國家?更不要說,主張以憲法和法律許可的方法維護權利,也算是顛覆國家行為,究竟主張者不合法,還是國家政權不合法?當局的種種指控和判罪,既不尊重胡石根的宗教自由,也不尊重事實和法律。

長此下去,以言入罪不但歪理連篇,令受害人無辜下獄,也會置法治於死地。因為事實擺在眼前,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論自由都不涉暴力,不會顛覆政權,當局要執法的話,唯有罔顧事實,扭曲法律觀念,一面把國家政權極力虛幻化,變成弱不禁風,隨時可被思想觀念摧毁吞噬,另一面則強化政權的專政能力,以便好好對付反對聲音,把任何異見消滅於萌芽階段。

不過,這樣做只會不斷犧牲憲法授予公民的權利。當公民權利日趨收緊,公權力便無止境地膨脹,而公民權利又會進一步萎縮。上述四位維權人士的遭遇,正可看到中國大陸法治情況的惡劣程度。目前,不但公然反對政府的言論有罪,私下提出和平改變社會的方法也同樣被指為顛覆或煽動顛覆政權,甚至宗教活動議論時政,也被指散播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加上司法不獨立,當局可以予取予攜,未審先判,公權力已經失控,用來限制權力運用的憲法和法律亦告失效,憲政更無從說起。

回看香港,一直以來,"港獨"思想如何離經叛道,政治不正確,只要沒有意圖或不會引起暴力行動,都在言論自由保護範圍之內。相反,當政治言論可以入罪,言論者因此受罰或受歧視,香港將正式走向倒退,其含義不是一句大陸化可以概括,更準確地說,是代表文明的倒退,就是政治上指鹿為馬,法律上歪理橫行,法治上公權力失控。此歪風若不及時制止,香港未到2047年,"一國兩制"早已一命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