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评论】习近平对异议人士下重手非常不明智
2014.01.29
1月26日,新公民运动领导人许志永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北京人民检察院在一审判决书中指控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罪名成立。笔者仔细读了洋洋洒洒1万八千余字的判决书之后发现,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实,罪名难以成立。许志永肯定会上诉,但据《纽约时报》报道,许志永的律师张庆方说,许被判四年“这个结果是高层领导人决定的,没有改判的希望”。
早在胡锦涛时代,许志永就是著名的异见人士。2009年,官方曾以账目不清为借口扣押了许志永,调查许志永创办的“法律援助组织公盟”的税务问题,对其处以罚款之后将其解散,几个星期后放了许志永。许志永那时的真正问题是他在公盟发布报告,批评中共的西藏政策及许主持的维权运动。
到了习近平时代,许志永又被扣押,但表面的罪名和真实的罪名都发生了变化。他的表面罪名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真正的罪名是,呼吁中国大陆官员公布财产,惩治腐败,主张“教育平权”,推动新公民运动。一审判决书上的罪名,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习近平和胡锦涛一样,用假罪名掩饰真罪名判决异见人士。这是中共经常玩弄的欺骗国际社会的把戏。但习近平和胡锦涛不一样的是,胡锦涛把许志永关了几个星期后在舆论压力下放了他,而习近平把许志永关了几个月,面对舆论压力非但未放,反而判了许四年。从许志永的两番不同的境遇来看,习近平对异见人士的处理更加严厉。
习近平对异见人士下重手的主要原因,在我看来,跟许志永搞的新公民运动有关。习近平登基时划下的底线之一,就是不得对共产党统治形成挑战,而许志永的新公民运动在习近平的眼里,是在挑战他的权威和共产党的统治。据独立记者高瑜女士披露,俞正声对任志强表示,许志永的“公盟”是反党集团,而民营企业家王功权先生被拘捕,就是因为赞助许志永和新公民运动。新公民运动获得民营企业家的支持,本来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希望所在,但中共出于一党之私,不希望看到这样的转型威胁自己的统治,因而把任何可能使新公民运动做大的苗头都扼杀在萌芽状态。习近平的这种稳定压倒一切的统治思维,其实和胡锦涛差不多。
北京的观察家说,习近平的向左转似有改弦易张的可能。倘若这种观察属实,习近平对异议人士下重手,就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决定。首先,把主张打击腐败的许志永关进监狱,让外界怀疑习近平政府打击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把为农民工子女争取平等教育权的许志永判刑,又让人质疑中国政府反对教育平等。
其次,中国的人权状况再次成为举世关注的焦点,许志永的国际声望骤然提高。许志永要求法律得到切实执行、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金融时报》因而把许比作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活动人士。徐达内说,许志永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词,根本不像是站在中共的被告席上,更像是陈独秀、李大钊式的中共先辈,在一个巨大的广场中央视死如归地演讲布道。这让共产党情何以堪?
再有,习近平要依法治国,可是许志永被判刑表明,习近平是“口头革命派”。法律在他治下,仍然是共产党统治人民的工具。习近平已经大权在握,自信满满,但在处理许志永的问题上,显得既无自信,又无智慧。
而许志永为新公民运动的辩护,已经在网上广泛流传。他说:“新公民运动倡导每个中国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把公民的身份当真,我们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臣民,顺民,草民,暴民……你们不要以为把我投入监狱,就能扼杀新公民运动……总有一天,我十三亿中华同胞,将从跪倒的臣民成长为堂堂正正的公民,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
许志永是习近平时代第一名因言获罪、因新公民运动获罪的重要政治犯。官方用政治迫害恐吓知识界、企业界、民间维权人士和新公民社会倡导人士,可能会产生一些作用,但新公民运动所代表的政治文明潮流,终究是阻吓不住的。(自由亚洲电台粤语部评论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