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訂)條例》掀「白色恐怖」 「避難潮」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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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強推《逃犯(修訂)條例》,引起社會強烈反應,觸發13萬人上街抗議,創下佔領運動後4年多以來的最高紀錄。《逃犯(修訂)條例》引伸「白色恐怖」的憂慮,民間出現「避難潮」。身處美國的前北京學運領袖王丹認為,今次修例是為廿三條立法試水溫,呼籲港人要齊心堅持反抗,他更擔憂修例通過後,今年六四30周年的燭光晚會,恐怕將是最後一次悼念活動。(覃曉言 報道)

今次觸發《逃犯條例》的爭拗,源於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2月涉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後潛逃返港,再偷竊女友的財物,他承認4項洗黑錢罪,周一(4月2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9個月,扣減被捕後遭扣押的日期及假期,料最快今年10月出獄。基於司法管轄權問題,陳同佳案在本港法庭未有審訊涉及殺人的控罪,台方目前發出通緝,向港府提請移交逃犯。

承辦該宗殺人案的台北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檢察官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尊重香港法院的判決,亦尊重香港司法權的行使,他稱明白處理跨境案件一向有難度,但始終希望將兇手繩之於法,願意釋出審判權,並提供相關證據,全力協助港方處理審訊。

邱智宏說:基本上我們還是希望說,有涉嫌殺人的行為,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不管他是在香港這邊受審,或是在台灣受審,我們都抱持開放態度,我們這邊也有審判權,但如果香港那邊也可以對他作審判,我們願意協助提供相關的證據,只是說能夠怎麼樣在一個合法合理的機制下,來彼此互相協助。在國際上大部分人只要是跨境案件,都會互相協助,然後讓涉嫌有犯罪的被告,尤其是犯了一個殺人罪的重行受到法律的制裁,應該是普遍國際上接受的人權與司法的概念。

記者問當初有否想過會弄至如此複雜的局面,邱智宏稱不便評論港府的決定,但他們多次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及提供證據的請求,擬商談可行方案,港府卻一直無回應,逼使台方發出通緝令,同時提請移交逃犯,是他們履行公義的最後方法。無論港府最終以甚麼形式回應,台方都會按照既定法律程序處理。

邱智宏說:本來是有先提出請求香港能夠提供本案相關的一些證據,然後司法互助的請求,之前香港政府大概都沒有回應。後來我們在通緝的同時,等於是以當時的階段來講,最後一個手段就是通緝,既然通緝,我們就請香港政府能夠作逃犯的移交,等於是嘗盡各種可能的方式,希望就這個個案可以追求司法的正義,接下來就看香港這邊的回應。

本台曾就台方願意釋出審判權向香港保安局查詢,局方發言人回應稱未有進一步補充。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周二(4月30日)則表示,並非如外界所說沒回應台方請求,會於兩日內致函回應台灣當局,將透過「協進會」和「策進會」的平台來「閉門」磋商,待達成協議才會公開交代,她亦有一直與受害人家屬聯繫。

林鄭月娥說:對於有些評論,指無論對台灣當局,或者是受害人的家屬,我們都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有回應,事實上並不是。台灣當局呢,李家超局長已回應了,並不存在石沉大海,問題是當我們未有一個實質的法律基礎、一個方向性如何回應,事實上無法給予實質回應,但今日我們有這個條件與台灣當局磋商,亦打算以「協進會」和「策進會」這個平台來進行。

修例的最大爭論是將澳門、中國大陸及台灣等,在香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納入範圍,即有可能把身處香港的任何人引渡到中國受審,引發社會多個界別強烈反應。本港富商劉鑾雄因涉及澳門的行賄及洗黑錢罪成,有可能被移交至澳門,早前透過法律代表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主要爭辯修例沒有追溯力;曾遭「綁架」返內地拘禁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亦已流亡到台灣。

國際社會對修例亦極表關注,美國、英國及加拿大等官方已表明強烈保留,事件觸發大批港人兩度參與民陣舉辦的反修例遊行,最近一次主辦方錄得參與人數多達13萬人。

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的前學運領袖王丹向本台表示,今次修例明顯是有政治目的,可能是為立法廿三條試水溫,他警告港人小心中共的「溫水煮蛙」手段,待各人鬆懈才秋後算帳。一直是中方「眼中釘」的王丹,七年前搭飛機返台灣時,遇颱風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停留10小時,當時仍很安全,一旦修例通過,他稱絕不敢再踏足香港土地。

王丹說:這樣的法律很明顯背後就是政治目的,坦率講我會擔心我的安全,因為這個條例的通過,所以我以後會盡量迴避在香港轉機,只要是在香港土地上,我都覺得沒有甚麼法治,可以令我感到放心的。對香港人來說,尤其應該警愓的就是溫水煮青蛙的方式,像這樣的惡法,也許不會馬上實行,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允許它的通過,否則的話會慢慢、慢慢地,當大家放鬆警愓的時候拿出來使用,那個狀況更危險。

王丹又指,香港支聯會曾協助多名民運人士,在六四事件中擔任一個重要角色,每年亦會在維園舉行燭光晚會,是最有標誌性的悼念活動,一旦通過修例,他憂慮支聯會成員的安全,故今年有可能是最後一次活動,籲港人齊心反抗,不要輕言放棄。

王丹說:我很擔心像香港民主黨、香港支聯會這樣的組織,因為他們堅持政治上,反對一黨專制,要求平反六四。這樣的政治訴求在中國內地,是被認為顛覆政府的,中國內地很多人因為這樣的政治訴求,被判所謂的顛覆政府罪名,如果這樣的所謂的引渡條例,可以在香港通過的話,這些人可能會被認為對中央政府不利,而被引渡回內地受審。

雖然港府表示新的引渡機制不適用於涉及政治、宗教、種族的案件,已流亡美國的內地法律學者滕彪向本台指,中共政府一向以刑事手段處理政治犯,而「佔中九子案」的判刑,使香港出現了「政治犯」,相信不引渡政治犯是很難得到保證。

滕彪說:中共的法律體系並沒有政治犯的概念,所謂被抓、被判刑的都是刑事犯,香港的司法本來是相當獨立的,但是從中共收回香港主權之後,司法獨立已經受到威脅。像前不久的佔中案被判刑,包括之前的一些香港的年輕人因為參加政治運動被判刑,使香港出現了政治犯,也意味著香港的司法獨立開始動搖。對政治犯不引渡,在中國跟香港目前的關係,是很難得到保障的。

滕彪曾於2014年來港參與六四維園燭光晚會站台,但他亦表明不敢再踏足香港。

支聯會秘書李卓人向本台稱,他們一直支持內地維權人士爭取民主,會憂慮被指協助及教唆,但仍會堅持到底。

李卓人說:我們一定會繼續堅持,若問到是否憂慮,我們覺得中國共產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會以你悼念六四的罪名,可能會以其他罪名。我們在香港悼念,亦很多時支持內地維權人士去爭取權益、爭取民主,及抗議他們的被捕,這很容易被入罪教唆及協助。

其實過去港府亦曾向中方提出個案式移交逃犯請求,包括香港「賊王」張子強及德福花園五屍命案,但最後都未能達成協議。據民間組織「香港前途研究計劃」取得的英國檔案館解密文件揭示,中港長久以來都無簽訂引渡協議,原來是中英雙方的刻意安排,並非法律漏洞。

其中一封密件顯示,負責香港事務的外交部官員Bunten於1992年致函港英政府,稱留意到有傳媒報道,指時任港事顧問的譚惠珠拜訪深圳公安局,談及香港回歸後,中港之間的非常規引渡問題。由於當年本港的跨境暴力案件情況猖獗,Bunten憂慮會成為開展中港商討引渡協議的契機。

當時港督彭定康的副政治顧問柏聖文(S.E. Bradley)回信,表明從無意欲與廣東商討非常規引渡安排,一旦達成協議,可能會對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引起憂慮,當中最主要的恐懼是移交到香港的逃犯,有可能會被引渡至中國。

另一封密件則揭示北京對中港引渡安排亦有保留。1998年7月,中國外交部向時任英國駐華大使館副代表貝爾(Alyson Bailes)提及司法互助協議問題,席間中方承認合作有難度,因中國的引渡等刑事法律並不成熟,加上香港問題的複雜性,建議中英只限於民事及商業司法互助。

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委員會,至今兩次會議都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負責主持會議的最資深議員、本身亦是律師的民主黨涂謹申向本台指,港府修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未來事態發展,要視乎政府是否繼續態度強硬,非建制派肯定會有進一步行動,但他目前主持會議,不便參與其中。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亦指,今次修例連部分建制派亦有保留,須視乎政府能否緊箍建制派的支持,若有人變節的話,或會令更多出現搖擺心態的建制政黨或議員,從民意角度去考慮這件事,不會盲從支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