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大陸同性戀者加入香港平權運動

國際社會爭取同性戀者平權的運動,蔓延至性觀念較保守的香港。多個關注性傾向問題的民間團體,月初遊行要求立法保障平權,雖然社會意見仍見紛歧。但就吸引大陸同志遠道而來響應,並寄望借助香港的影響力,令他們成功爭取權利。(劉雲報道)

0:00 / 0:00
穿上奇裝異服,爭取平權的“老”同志盼望早日能得到地位的認定。(粵語部劉雲攝)
穿上奇裝異服,爭取平權的“老”同志盼望早日能得到地位的認定。(粵語部劉雲攝)

香港民間社會的抗議活動在中國境內而言,是最活躍地區,每天均可見各種不同抗議示威的訴求。不過,本月初,香港的街頭卻出現眾多相同性別的人士拖手,且穿上特別服飾的抗議遊行,他們齊聲要求香港政府立法保障平等權利,避免有人因性傾向而招致教育及受聘的歧視。

穿上一身婚紗的嵐峰站在人群中,聲嘶力竭地喊著反性傾向歧視。他說,自己很希望跟同志伴侶結婚,他亦不太願意前赴容許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海外國家註冊,因為,他覺得這是自己的權利,更希望能在自己成長的地方香港註冊。

他覺得,若有法例保障時,這不獨是個人的權利得以保障,也是保障自己的伴侶。嵐峰說,他承認現時的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度較過去更為開通,但是,當他與同志伴侶在街上時,仍少不免惹來街上一些奇異的目光注視。

可是,他覺得最大的關口並不是陌生人,而是傳統觀念。他說:"我的家庭是傳統家庭,我們採取的態度是,不談。但是,我們暗地裏知,我的兄弟姐妹也差不多已開口表示支持。可是,父母則採取隻眼開隻眼敝。"

穿上婚妙的嵐鋒十分盼望能在香港與同志伴侶註冊結婚, 但他承認中國的傳統文化讓他們難以讓長者接受。(粵語部劉雲攝)
穿上婚妙的嵐鋒十分盼望能在香港與同志伴侶註冊結婚, 但他承認中國的傳統文化讓他們難以讓長者接受。(粵語部劉雲攝)


本月初,香港立法會就性傾向立法保障討論,建議政府向全港市民進行諮詢調查。泛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普遍支持,但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以"不願意看到議題重新在社會上挑起爭端、形成對立",及擔心有人會認為"諮詢可能是立法的開始",而拒予接受,並指未有諮詢計劃的安排。有關說法獲得功能組別大多數議席的議員支持下,諮詢的建議被否決。

事實上,社會對性傾向立法保障的做法,意見紛紜。隨著越來越多歌手或知名人士透過歌詞、同志身份的公開表態後,原來這些事已觸動家長的神經線。育有一名正值青春期女兒的趙太表示,她認同要尊重同性戀者有受聘及教育的權利,但是,她覺得同志最終追求的目標是立法保障同姓婚姻,這點不獨衝擊中國人的傳統文化,同時間,教育、社會政策以致婚姻制度等並未有充份的配合準備,故性傾向保障立法一旦成功,她擔心處於青春期孩子的情感世界會陷入迷糊的狀態。

她說:"法例某程度上給青少年人送上一個訊息,同性戀沒大不了,可以這樣做,甚至是雙性戀,也沒什麼不妥。這樣我就會很擔憂。"

目睹女兒跟同性同學表現親暱,甚至會用"愛"來表達對同學的關心,她很緊張,即使是捕風捉影也好,她覺得已需要警惕,她且主動跟女兒談及有關問題,釐清媒體或民間團體一些過於簡單化的主張。她認為,立法與否應該由下而上,不應該單憑立法會一些議員貿然提出便要進行。

基督教背景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指,自己雖不反對就同性平權問題進行諮詢,但是卻承認擔心會立法保障,因而會出現"逆向歧視"因為根據外國的經驗,一旦表達了不贊成同性戀的說話時,就會被指歧視違法,屆時便淪為因言入罪。

人權監察主席兼執業律師莊耀洸則認為,由於香港討論的性傾向歧視立法,目標是保障當事人不因自己的性取向而影響受聘或教育機會,故在這前提下,他認為有關"逆向歧視"或因言入罪之說有誇大之嫌。對於有輿論指,恐有過多立法之說,莊耀洸這樣回應

"限制市民權利的法例過多,這的確是過份立法。但是,保障市民權利的立法,現時卻往往不足。保障人權的立法,香港較西方社會少很多。"

他承認,若性傾向成功立法保障,無異會對傳統價值造成衝擊,可是,他指香港的價值在不斷演變中,越來越變得文明及維權。他強調,有關立法的訴求目標是針對聘任及教育,跟坊間擔憂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之說,是两碼子事。

不過,同樣是基督教徒,更是出任牧師的馮志活卻持有不同意見。他認為基督徒不應因性傾向而決定是否接納或關心別人。他說,有人會以聖經為據,指同性戀不對,是罪,可是,馮志活卻認為,這課題是近半世紀才展開討論,聖經的年代並未有展開探討。"聖經對這課題的了解是二千年前,甚至是四千年前對人的認識而立。聖經最主要是叫人愛神愛人,做高樑,有好質數。但是,當要處事時便要看如何處理。聖經沒教我們保障人權及支持民主,但為何人爭取民主呢?"

他覺得,很多人覺得同志是錯誤,因為他們都是憑著自己的經驗而決定。他更覺得,"有些人認為同志課題不是錯的,即使你認為是錯的,你也要保護他們,因為你要接納差異,別人有這樣的選擇,但是,我們也不能有這分別的對待。"

港英殖民地時曾出任議員的馮志活相信,政府最終會立法保障被歧視者,因為這是世界趨勢。

在遊行隊伍中,不乏一些知名人士,如歌手黃耀明及何韻詩公開同志身份外,一個月前已準備到香港參與遊行的還包括大陸人小西,為到香港同志能站在街上,公開認同同志身份的機會感到十分羨慕。小西說,在中國境內任何類型的遊行都不可能進行,若說同志遊行就更不可能發生,因為中國始終是一個傳統文化的社會。不過,他承認,自己在深圳的生活較內陸其他省份的同志為好,因為深圳對同志身份的認同較為開放。但是,他與伴侶在街上有親暱的關係時,立即會吸引到注目禮。"心裏感到很不好意思,會盡量躲著,盡量不讓別人看見自己是同志。"

對於中國境內有平權立法的想法,不願公開身份的小西坦言,覺得是妙想天開的事,但是,他仍覺得有一線生機。他說:"當然好,因為香港其實很容易影響大陸,因為大家是一個國家,香港一旦立法保護同志有正當的關係,可以結婚及合法的權利,很大程度是可以影響大陸的。"

平權保障早在1990年已有討論,當時立法局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之後,政府成立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性別歧視等議條進行立法諮詢,但1995年政府調查顯示指,85%市民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政府因而決定以教育代替立法。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2000年重新就應否定立性傾向歧視法進行討論。諮詢拖至2006年6月,民政事務局公佈調查結果指,社會各界對立法存有不少矛盾,決定擱置立法。本月初,政府仍引述過去的意見調查確立不立法的立論。但是,卻被工黨議員何秀蘭引述今年10月港大民意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63.8%受訪者認為應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反對的只得14.4%。

同時間,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多年前已促請香港政府立法保障,人不會因性傾向而被歧視。同志身份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說,香港同志爭取平權已有多年,可惜,一直處於起步階段,他歸咎香港政制不民主所致。

陳志全強調立法平權是必須的。"沒有一條法例或沒有一個官方的說法都是一個缺失。有些反對者會說,立法不需要,需要的是教育。但是,我覺得立法都是一個教育過程,有了法理基礎,老師也會懂得如何教,不會好似現在很多老師不懂得如何處理此問題,甚至因自己說錯話而成為歧視的源頭。"

陳志全說,正等候梁振英的首份施政報告出爐,期望梁目睹那麼多同志站出來表達聲音後,能把有關議題納入施政之內。


香港民間社會的抗議活動在中國境內而言,是最活躍地區,每天均可見各種不同抗議示威的訴求。不過,本月初,香港的街頭卻出現眾多相同性別的人士拖手,且穿上特別服飾的抗議遊行,他們齊聲要求香港政府立法保障平等權利,避免有人因性傾向而招致教育及受聘的歧視。

穿上一身婚紗的嵐峰站在人群中,聲嘶力竭地喊著反性傾向歧視。他說,自己很希望跟同志伴侶結婚,他亦不太願意前赴容許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海外國家註冊,因為,他覺得這是自己的權利,更希望能在自己成長的地方香港註冊。

他覺得,若有法例保障時,這不獨是個人的權利得以保障,也是保障自己的伴侶。嵐峰說,他承認現時的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度較過去更為開通,但是,當他與同志伴侶在街上時,仍少不免惹來街上一些奇異的目光注視。

可是,他覺得最大的關口並不是陌生人,而是傳統觀念。他說:“我的家庭是傳統家庭,我們採取的態度是,不談。但是,我們暗地裏知,我的兄弟姐妹也差不多已開口表示支持。可是,父母則採取隻眼開隻眼敝。”

本月初,香港立法會就性傾向立法保障討論,建議政府向全港市民進行諮詢調查。泛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普遍支持,但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以“不願意看到議題重新在社會上挑起爭端、形成對立”,及擔心有人會認為“諮詢可能是立法的開始”,而拒予接受,並指未有諮詢計劃的安排。有關說法獲得功能組別大多數議席的議員支持下,諮詢的建議被否決。

事實上,社會對性傾向立法保障的做法,意見紛紜。隨著越來越多歌手或知名人士透過歌詞、同志身份的公開表態後,原來這些事已觸動家長的神經線。育有一名正值青春期女兒的趙太表示,她認同要尊重同性戀者有受聘及教育的權利,但是,她覺得同志最終追求的目標是立法保障同姓婚姻,這點不獨衝擊中國人的傳統文化,同時間,教育、社會政策以致婚姻制度等並未有充份的配合準備,故性傾向保障立法一旦成功,她擔心處於青春期孩子的情感世界會陷入迷糊的狀態。

她說:“法例某程度上給青少年人送上一個訊息,同性戀沒大不了,可以這樣做,甚至是雙性戀,也沒什麼不妥。這樣我就會很擔憂。”

目睹女兒跟同性同學表現親暱,甚至會用“愛”來表達對同學的關心,她很緊張,即使是捕風捉影也好,她覺得已需要警惕,她且主動跟女兒談及有關問題,釐清媒體或民間團體一些過於簡單化的主張。她認為,立法與否應該由下而上,不應該單憑立法會一些議員貿然提出便要進行。

基督教背景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指,自己雖不反對就同性平權問題進行諮詢,但是卻承認擔心會立法保障,因而會出現“逆向歧視”因為根據外國的經驗,一旦表達了不贊成同性戀的說話時,就會被指歧視違法,屆時便淪為因言入罪。

人權監察主席兼執業律師莊耀洸則認為,由於香港討論的性傾向歧視立法,目標是保障當事人不因自己的性取向而影響受聘或教育機會,故在這前提下,他認為有關“逆向歧視”或因言入罪之說有誇大之嫌。對於有輿論指,恐有過多立法之說,莊耀洸這樣回應

“限制市民權利的法例過多,這的確是過份立法。但是,保障市民權利的立法,現時卻往往不足。保障人權的立法,香港較西方社會少很多。”

他承認,若性傾向成功立法保障,無異會對傳統價值造成衝擊,可是,他指香港的價值在不斷演變中,越來越變得文明及維權。他強調,有關立法的訴求目標是針對聘任及教育,跟坊間擔憂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之說,是两碼子事。

不過,同樣是基督教徒,更是出任牧師的馮志活卻持有不同意見。他認為基督徒不應因性傾向而決定是否接納或關心別人。他說,有人會以聖經為據,指同性戀不對,是罪,可是,馮志活卻認為,這課題是近半世紀才展開討論,聖經的年代並未有展開探討。“聖經對這課題的了解是二千年前,甚至是四千年前對人的認識而立。聖經最主要是叫人愛神愛人,做高樑,有好質數。但是,當要處事時便要看如何處理。聖經沒教我們保障人權及支持民主,但為何人爭取民主呢?”

他覺得,很多人覺得同志是錯誤,因為他們都是憑著自己的經驗而決定。他更覺得,“有些人認為同志課題不是錯的,即使你認為是錯的,你也要保護他們,因為你要接納差異,別人有這樣的選擇,但是,我們也不能有這分別的對待。”

港英殖民地時曾出任議員的馮志活相信,政府最終會立法保障被歧視者,因為這是世界趨勢。

在遊行隊伍中,不乏一些知名人士,如歌手黃耀明及何韻詩公開同志身份外,一個月前已準備到香港參與遊行的還包括大陸人小西,為到香港同志能站在街上,公開認同同志身份的機會感到十分羨慕。小西說,在中國境內任何類型的遊行都不可能進行,若說同志遊行就更不可能發生,因為中國始終是一個傳統文化的社會。不過,他承認,自己在深圳的生活較內陸其他省份的同志為好,因為深圳對同志身份的認同較為開放。但是,他與伴侶在街上有親暱的關係時,立即會吸引到注目禮。“心裏感到很不好意思,會盡量躲著,盡量不讓別人看見自己是同志。”

對於中國境內有平權立法的想法,不願公開身份的小西坦言,覺得是妙想天開的事,但是,他仍覺得有一線生機。他說:“當然好,因為香港其實很容易影響大陸,因為大家是一個國家,香港一旦立法保護同志有正當的關係,可以結婚及合法的權利,很大程度是可以影響大陸的。”

平權保障早在1990年已有討論,當時立法局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之後,政府成立平等機會委員會就性別歧視等議條進行立法諮詢,但1995年政府調查顯示指,85%市民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政府因而決定以教育代替立法。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2000年重新就應否定立性傾向歧視法進行討論。諮詢拖至2006年6月,民政事務局公佈調查結果指,社會各界對立法存有不少矛盾,決定擱置立法。本月初,政府仍引述過去的意見調查確立不立法的立論。但是,卻被工黨議員何秀蘭引述今年10月港大民意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63.8%受訪者認為應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反對的只得14.4%。

同時間,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多年前已促請香港政府立法保障,人不會因性傾向而被歧視。同志身份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說,香港同志爭取平權已有多年,可惜,一直處於起步階段,他歸咎香港政制不民主所致。

陳志全強調立法平權是必須的。“沒有一條法例或沒有一個官方的說法都是一個缺失。有些反對者會說,立法不需要,需要的是教育。但是,我覺得立法都是一個教育過程,有了法理基礎,老師也會懂得如何教,不會好似現在很多老師不懂得如何處理此問題,甚至因自己說錯話而成為歧視的源頭。”

陳志全說,正等候梁振英的首份施政報告出爐,期望梁目睹那麼多同志站出來表達聲音後,能把有關議題納入施政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