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部年初破天荒承認,中國境內的空氣、水及土壤受到化學品嚴重污染,有地區更出現"癌症村"。當維權律師依例索閱詳細調查結果時,卻遭"國家秘密"為由被拒。有維權律師批評,"國家秘密"已成官員維穩思維的慣性藉口。環保部已接獲行政覆議申請,隨時接受法律的挑戰。(劉雲報道)
中國環保部今年一月公布"化學品環道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報告,破天荒承認,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及野生動物和人體中,已檢測出多種化學物質,局部地區持久性受到濃度高於國際標準的污染物和內分泌干擾物質的影響,多個地方出現飲用水危機,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癌症村"等嚴重的健康和社會問題。此外,並羅列防控的化學品及相關行業的清單等,最後,更述明企業及政府要加強監管控制等責任。
可是,報告裏並無清楚交待調查的結果,尤其是那些地區受到污染,甚至公開"癌症村"的位置等。報告公布後不久,維權律師董正偉在1月31日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向環保部申請查閱全國性的土壤污染調查數據及相關的防止措施及方法等。但是,環保部於2月24日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絶公開。
董正偉坦言未能接受相關部門以"國家秘密"為由拒予公開。事實上,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去年6月5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將適時公佈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結果。時隔半年後,相關部門卻拒予公開,董正偉估計背後原因是
董正偉:這背景下,我想是不是國務院對這報告還未有批准;另一個可能是,在中國工廠企業比較集中,污染情況比較嚴重,若公開以後,可能會引起恐慌,有這樣的擔憂,我想是這樣的情況。
他相信,拒予公布的說法是經過高層負責人決定,並非一般人員順口開河的說法。但是,他覺得拒予公開資訊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官員根本性錯讀"政府公開信息條例"的相關條文。
董正偉:他們擔心把國家秘密訊息公開以後,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失。他們對這認識比較高,但是,對非國家秘密的地方,可能有認識不到位的地方。
董正偉說,相關的官員並不是法律人員,在理解及解讀相關法律意識時,難與修讀法律的人士的理解一樣。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2章第9條規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資訊,政府應當主動公開;第10條則列明重點公開的政府資訊包括行政法規、財政預算、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品質的監督檢查情況等。
董正偉指,他關注的地區並不是世界普遍認同不受污染的地區如西藏或青海等,而是礦產業比較豐富的地區如山西、河南或山東等地的土壤污染。
自環保部公布有關告後,未見有媒體追查有關研究,直至二月底,"21世纪经济报道"報道,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境内的德兴铜矿便被發現,該廠經年排放的廢水已對多個水系流域造成污染,其中一個屬於下游的大塢河河水便發現了銅離子含量12到30毫克,土壤中銅含量平均為每升186.5毫克,是土壤中銅正常值約10倍。可是,相關的新聞資訊卻是寥寥無幾。
"國家秘密"成為政府官員遮擋公布資訊的藉口,其實,常有發生。去年6月,深圳龍崗區司法部一名人員便以"國家機密"為由,拒予"中國青年報"記者查看該區一名街道辦職員醉酒駕駛的判詞。
維權律師江天勇說,官員以"國家機密"為由作為籍口,已司空見慣,因為他們普遍抱有一種態度。
江天勇說:掩蓋一天是一天,那我就過去了,不在我手出事就算了。他們都是這樣思維。
他指,真正國家保密的資訊,必須要依隨國家的法律規定,經過嚴格的程序認定及相關的保密措施。但是,不少地方官員很快便以"國家機密"或"不予公開"簡單回應。他覺得背後隱含一種意識流。
江天勇:維穩的思維,一種瞞著、蓋著的思維,他們就輕易,本能的說'國家秘密'來回應民眾。
他說,政府有關部門即使知道有關訊息,不屬保密資訊。但是,就是不會告訴公眾,因為當中承擔一個根本性原因是,中國今天的發展是以環境作為代價,製造這種污染,造成這樣嚴重的後果,故害怕要面對往後民眾的追責、賠償,甚至情緒不穩的民眾去上訪。
江天勇強調,"政府公開訊息條例"跟"國家保密法"並無衝突,而"政府公開訊息條例"的精神就是要民眾知道。
江天勇:民眾知道。它在制定時已考慮到保密法的條款及根據政府的政務公開的要求制定,便於民眾參與監督,便於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所以,這两者是相符相承,並不矛盾。
由於,政府官員常以"國家機密"為由拒予公開資訊,江天勇認為久而久之,民眾也以為這是合理。其實,政府拒予公開的資訊,不獨環境污染的數據,江天勇較早時便協助一所非牟利組織申請查詢有關精神病患者的資訊時,便遭同一原因被拒。
2010年4月,中國政府修改已沿用了20多年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對國家秘密規定為3級,分別是絶密、機密及秘密;此外,亦嚴格規限定密許可權是由中國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資訊為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資訊為機密級和秘密級。此外,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否則,絕密級不超過30年,機密級不超過20年,秘密級則不超過10年。可是,就未有交待基於什麼基準量度資訊屬於秘密。
一直關注國家發展的前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姚監復對於環保部以"國家機密"為由拒予全國公開土壤污染的數據,他說,政府所有的規定都會依法而行,但是,若法例的制定時定下特殊有利的位置時,相關的部門就能夠站到有利的位置上,拒予公開。
正被官方恐嚇免接受境外傳媒採訪的姚監復強調,中國改革需要一步一步,期間,民眾的要求也是一種辦法,他以空氣污染指數PM2.5為例
姚監復:如好似空氣污染2.5的事,美國領事館自己公布訊息,之後,北京市去年以至全國各地都公布,這也是一種辦法,國內群眾自己要求也是一種辦法,一步步走過去。
江天勇亦認為,民眾也不能掉以輕心,該留意與自身利益關切的事提出發問,並參與監查,及進行自我救治,妨止污染再繼續,而關注環保議題的人士更要憑着良知,發表意見。
雖然,香港中文大學生化系副教授何永成拒予評論或揣測中國環保部拒予公布,耗費5億人民幣經過4年調查的環境污染報告的原因,但是,他提醒結果公布的完整性,也要留意。
何永成:他們很可能公布結果時,不是一個完整的報告。所以,是真否?這跟背後有什麼因素(不公布)都是很難判斷。
董正偉說,現時中國政府的資訊公開的確與民眾的期望有距離,即使,有政府公布財政開支是多少,但都只不過是一個籠統的數字。他認為,現在是呼籲立法完善的時候,否則,
董正偉:因為法律制度濟後時,你在其他方面再怎麼樣的努力,沒有好的結果。
他已於上月底向環保部提出行政覆議的申請,按法律要求,環保部最長有3個月時間考慮作出回覆。不過,董正偉不敢寄予厚望,已準備透過法院提出興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