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公安向經濟觀察報社道歉
2010.07.30
浙江省麗水市公安局周四撤銷了對《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的通緝令,並責令遂昌縣公安局向報社及仇子明賠禮道歉,對凱恩公司的控告立案調查,並調查縣公安是否涉及瀆職行為。
該報社的副總編輯王勝忠,周五接受本台記者訪問時指,遂昌縣公安人員周五會到報社向工作人員致歉,但時間未確實,王勝忠指,屆時會重申報社的立場,不排除會追究凱恩公司的法律責任。他說:凱恩集團試圖壓制輿論監督,誣告本報記者,致使本報聲譽受損,記者人身安全遭到威脅,我們要了解凱恩究竟有何憑據指控記者,若理據不充份,我們保留追究凱恩公司的法律責任。
王勝忠又說,自仇子明因報道上市公司交易內幕遭全國通緝的事件曝光後,引起多方強烈反響,其中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亦要求徹查事件,報社人員幾經努力申訴,最終迫使麗水市公安局在浙江省公安廳的指導下,組織有關專家對該案的証據及辦案程序進行審核,結果市公安認定縣公安局對仇子明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頒布通緝令的決定不符合法定條件被撤銷。
王勝忠個人認為,這次是悍衛輿論監督權的一次勝利。他說:這事件中我個人認為,凱恩與遂昌縣公安可能存有某種不可告人的關連,以致財團試圖借助公權力,去壓制輿論監督,這次麗水市公安的做法,我感覺已有一些進步,遂昌警方濫用公權力一事已得到初步的修正,我希望涉瀆職的公務人員會被追究責任。
王勝忠又說,通緝令被撤銷後,仇子明周五已返回該報駐上海的辦公室工作,仇子明透過他婉拒接受記者訪問。
麗水市公安局值班人員,以未能核實記者身份為由,拒絕回應提問,而遂昌縣公安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本台記者指,她不清楚事件,叫記者向宣傳辦查問。她說:我不清楚你問的事宜,你打去我們公安局的宣傳辦公室問罷。
而要求公安立案的凱恩公司負責人王白浪,其辦公室工作人員指他外出未返,該工作人員拒絕回應記者任何提問。
仇子明因揭露上市公司凱恩的交易內幕,被公安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通緝,他任職的報社周三發聲明譴責財團試圖借助公權力壓制輿論監督,亦向新聞出版總署及中國記協申訴。
仇子明自上月起至本月初,連續發表了三篇專題調查報道,包括題為《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隱瞞的關聯交易》及《巨額關聯交易價值幾何》,內容披露該公司在過去的改制、土地轉讓以及上市公司資產轉讓等環節存在問題,涉嫌國有資產流失。而凱恩股份負責人王白浪自今年1月開始大幅減持凱恩股份股票,曾套取現金近2億元。
仇子明在自己的微博上透露,凱恩公司曾企圖以5位數的鈔票賄賂及一台筆記本電腦向他賄賂,因行賄未遂,又轉移以百萬元的廣告費賄賂報社,但編輯和部門領導不同意,決定寧可不要廣告費,也要揭示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