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控告法院損害辯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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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轉換律師後,週三(8日),新代表律師張磊曾到看守所會見郭飛雄約3小時。他向本台表示,郭飛雄堅決控告天河法院違法損害辯護權利的行為,包括不容許律師複製視頻資料及帶電腦進入。(海藍報道)

張磊引述郭飛雄指,法院沒有依法提前3日通知辯護律師及他本人開庭日期,僅2日前通知,令其律師沒法進行有效辯護。他認為這種做法是濫用權力的行為,他對這名法官不滿,並要控告他。郭飛雄亦要控告被法警虐待。

張磊說:他認為自己是政治犯,良心犯,他不是暴力犯罪,不應當對他採取虐待的方式,手銬戴到手上反銬,然後給他戴上黑頭套。

他又指,原本他與李金星律師一起到看守所會見,該處以早前前律師陳光武助手已會見他,按刑訴法規定,不能多於兩名律師會見,只准他們其中一人會見郭飛雄。其實這個存在爭議,法律規定,律師只要有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資料,應當安排2名律師會見,而且陳光武的助手不是郭飛雄的委託律師。

郭飛雄案原定9月12日開庭,當時的代表律師稱,法院直至開庭前未讓他們複制卷宗,他們沒法閱卷,因此拒絶出庭,法院延期開審。

現年48歲的郭飛雄,去年8月8日被當局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據郭飛雄前任代表律師陳光武了解,他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主要有兩點:一是組織、策劃去年初南周事件的部分街頭抗議活動;二是今年4月,武漢、長沙、廣州、深圳等8個城巿有維權人士發起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及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的街頭舉牌行動,警方指控這些活動均由郭飛雄一手組織策劃。